Wednesday, June 30, 2021

比特幣,玩得死人——加密貨幣的經濟學分析(一)

 

(圖:剛溺死的Mircea Popescu,持有的比特幣344億美元,不知所踪。)

John McAfee死了,Mircea  Popescu也死了。看來,某些部門如果要發橫財,將巨額比特幣的持有人弄到死於非命就可,財富可以歸公或者流入部門儲備金。加密貨幣本來用來隱藏財富和隱蔽交易,但隱藏到了一個地步,就是無人知道你的財富放在哪裡,被搶奪了也沒人知道。隱蔽交易到了某個張揚的地步,也會出事,例如俄羅斯駭客在侵入美國的殖民地管道公司勒索之後,要支付七十五個比特幣,美國的聯邦調查局就是有辦法查到交易痕跡,把比特幣大部分追回。

繼防毒軟體大亨John McAfee ,比特幣早期投資者、億萬富豪 Mircea Popescu 驚傳在哥斯大黎加的一處海灘溺水身亡。Mircea Popescu 早在 2012 年之前就投身研究比特幣,更號稱持有百萬枚比特幣(約現價計算約合超過 344 億美元),消息一出引動社群震撼,多位人士皆出面證實此事。目前發達國家加強抨擊比特幣,甚至出聲禁止交易,有機會令比特幣歸零;窮國則鼓吹接納比特幣為法定貨幣。另外一邊,大國爭取發行電子貨幣,並賦予限定用途。

到了國與國爭鬥比特幣的法定地位的時候,比特幣就終止了它的隱秘用途,見光了。不是說見光即死,而是說,比特幣的真相會暴露出來。

我認為比特幣只是一個有貨幣幻影和交易延遲機制而令它推遲爆破的龐茲計劃(Ponzi scheme),這是我的最初判斷,至今也沒改變。

大家相信這個在電腦程式供應出來的幣,在區塊鏈各自記錄而沒有中樞的幣,就可以好似在九一一美國加強洗黑錢之前的瑞士銀行一樣,可以隨便用密碼不具名地開戶和提款,這就是比特幣的吸引力。由於比特幣衍生了其他類別的加密貨幣,例如以太幣、狗狗幣之類,可以分散吸金的池,和締造欣欣向榮、可信度高的幻覺,延遲它的騙局爆破,但始終這是個騙局,最初持有比特幣的人會賺大錢,後來加入的風險愈來愈高

分散到各區塊鏈來確認,分散到各個挖礦機來產生,這種非中央化的幣衍生和交易確認,是避免中央化,因為一旦中央化,會頭走佬,兌現,捲帶而逃,比特幣就會崩潰,但分散了,就只有大戶退走,無數散戶進入,又可以玩多一會。故此所謂區塊鏈挖礦機之類,其實是延緩爆破的技術工具

Tesla 說可以用比特幣來支付買車,比特幣狂升,後來說不能買車,又跌價,此間Elon Musk被人發現在出口術之前買入大批比特幣;墨西哥富豪Ricardo Salinas Pliego遊說墨西哥用比特幣,又令比特幣;幾個小時之後,墨西哥政府否決建議,比特幣又。這種買了比特幣之後出口術炒上炒落套利,又似股市的前景操作,去到這個地步,比特幣被交易前景來控制升跌的情況,起碼令持有人警覺持有的這是沒有市盈率的股票,是有點恐慌的。當然,如果很多人持有,就是too big to fail,但問題是,不知道幾多人持有和誰人持有。

所謂龐茲騙局,就是互相用競價方式來投得可以換錢的物品——荷蘭的鬱金香球莖、日用品化妝品傳銷會的會籍、加密貨幣等等,競價者增加,物品就漲價。然而,最先持有的人會兌現退出的或破局奪款的,故此不斷找人加入競價的遊戲無法持久。由於加密貨幣的供應來自電腦挖礦機,很貴、耗電很多成本的支出限制了比特幣的供應,但成本其實也是損耗,故此比特幣比起鬱金香球莖和傳銷會的會籍更容易爆破,因為跌到某個賠本的點,就無法跌下去,無法交易了。它好像某些空殼公司的上市公司,跌到某個點,變成仙股,就被股票交易所勒令停牌。


Source: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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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ne 21, 2021

港區國安法勝利完成,廿三條本地立法補位,港府轉戰經濟民生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接受親共的《星島日報》專訪時說,在《國安法》下「香港整體安全已回來,危害國家安全風險可控」,他列舉數字佐證,在《國安法》實施前後六個月比較,整體罪案數目跌百分之四,「一九年,黑暴等引致罪案數字上升百分之九,去年繼續增百分之七,今年第一季下跌一成,可以看到《國安法》明顯產生正面效果。」

李家超另外接受《now 新聞台》專訪,也是說國安法實施一年運作暢順,國家安全風險較以往低,「很多活躍分子已離港,亦看到一些有情報背景的人亦不再在港出現」,但稱要防範「軟性」滲透,會透過「媒體、藝術、戲劇」宣揚港獨及危害國家安全訊息。對於國安法是否有引發移民潮,李家超指港人出境不需要交代理由,所以無數字,但提醒港人若移民要三思,因為很多國家提出「所謂方案」,都只是臨時逗留方案,若審批不獲批,「錢或花光了」,而原本在香港的機會消失,「無謂後悔莫及」。他又指近期他見到新樓盤買賣很快沽清,「說明很多人希望在香港安居樂業。」



香港樓價的問題,不要只看升幅,要看升幅的綜合指數。美國目前發出寬鬆三萬億美元基建方案,歐洲發出一萬億美元債券,加上各國瘋狂發鈔,令房地產成為保值的避風港,Knight Frank(萊坊)研究社早前發布去年第4季的《全球樓價指數》顯示,各地的樓房漲價10-20%不等,但香港去年有-1.1%跌幅,排第51位,今年在政治動盪過後,市道回順,也是2.1%升幅,排第46位,這絕對是個警號。


保安局長重提「二十三條」本地立法的玄機


李家超局長提到,目前港區《國安法》主要針對四個罪類,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組織實施恐怖活動,「未全面涵蓋二十三條要求的七個範圍,無涵蓋的範圍一定要立法。已涵蓋範圍需不需要強化?是否有其他方面都要涵蓋?要研究清楚。」二十三條立法循七個方面去做,包括叛國罪、顛覆罪、分裂國家罪、煽動叛亂罪、竊取國家機密罪、處理外國政治團體在港活動,以及香港政治團體與外國團體的聯繫,二十三條立法可填補餘下不足,會加強涵蓋範圍、優化現行法律,「是更加強化其他方面的管理。」他舉例,任何社團都受社團條例監管,「現時社團條例是否要優化去處理嚴峻行為?針對叛國罪,刑事罪行條例有罪行去處理,是在回歸前訂立的,在條文方面是否要強化或修訂?另外泄露國家機密,現在有官方保密法是否足夠?亦是法律研究一部分。」

最後,他說二十三條立法將採用普通法去立法,需研究外國相關法例,「看看其他普通法國家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如何。」另外,在○三年提出的二十三條立法草案建議內容至今是否還奏效,亦納入研究範圍,「大家看到一九年出現的危害國家安全情況是很嚴重及極端的,所以要確保我們訂立的法律,是可以充分處理這些極端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在這方面會認真、全面去做準備工夫。」

看來,政府有讀到我在Patreon 的分析和勸告,因為目前由大陸法系草擬及在香港實施的港區國安法擾亂了香港的普通法的司法環境。

我判斷控告蘋果日報及令其停業,是宣布大勝利的標誌,之後港府轉戰經濟民生。預計拜登九月份出了武漢流感的源頭報告之後,在十月中的G20會議與習近平見面。香港較為樂觀的結局是:

一、港區國安法一直拖延不審訊,較為符合普通法原則的香港本土二十三條立法完成,港區國安法宣布失效,由香港本土立法取代,原先被港區國安法控告的人士,取消控罪,全部釋放,但警告不要觸犯新版國安法

二、美方認為香港本土的二十三條立法較為合理而沒有新的案例,於是酌情恢復香港的獨立關稅地位。

要做到上述兩點,當然要更換香港特首及司長。


Source: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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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une 18, 2021

生活「大重設」的風險與企業應對:淘寶11億客戶資料被爬蟲軟件盜取 涉用戶ID及電話號碼

 


美國《華爾街日報》報道,河南地方法院的判決書透露,一名中國軟件開發商以一款自行研發的網絡爬蟲軟件(web-crawling software),自2019年11月起自動存取淘寶網站數據,收集的資料包括用戶部份身份資料、流動電話號碼以及用戶評語等,更於長達8個月內秘密收集超過11億條用戶資訊。

淘寶是中國的網上大型購物平台,近日被發現遭網絡爬蟲軟件盜取 11 億條客戶資料,當中更包括用戶的電話號碼以及部分身份資料。持有淘寶網站的阿里巴巴集團(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揭發之後報警,發言人未有透露有多少用戶受影響。阿里巴巴發言人表示,公司主動發現事件,並配合執法部門的工作以保障用戶,但其未有透露受影響的用戶數目,但表示當中不涉及用戶資料售賣予第三方或任何經濟損失,同時亦未有回應有否通知受影響客戶。該網絡爬蟲軟件雖未取得密碼等加密數據,但仍能取得部分未公開的資料為其公司服務的客戶作網上推廣之用。最後該工程師及其僱主被判監超過三年。

案情只是顯示被差役捕獲的情況,其他零敲碎打、侵入網絡盜竊資料的事件該如恒河沙數。世界經濟論壇借助假瘟疫在二〇二〇年推出「大重設」(The Great Re-set)的同時,就在《全球風險報告2021》警告交易網絡化的資訊盜竊危機。這是權力的弔詭,即是說,推出離地、離群的網絡生活世界之後,不久警告資訊盜竊危機的風險,之後又法律及加密軟件之類來防護,於是就形成拉鋸的便利與風險的槓桿關係,這就是權力的形成關係。之後,就可以銷售更多產品服務了。原先只是社區的、在地的供應鏈,現在社區的、在地的供應鏈仍在,網上交易提供了額外的購物和服務選擇,補充不足,也開發新的商品流通

明白了這種現代社會的權力與商業運作模型,就可以調整一下你的心態,安排工作和重新營業了。生活化的網絡交易是multiplication (繁衍) and realignment (重組),不是replacement (代替)and displacement(排擠)


Source: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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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再收回地方財稅權——備戰、防獨立,還是割地方政府的韭菜?

 


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爭議的地方與中央財稅分配,在一九九四年訂立中央與地方的分稅制,在二〇一八年做過一次調整,今年開始,非稅收的地方收入要上繳中央。新華社北京在六月五日公佈,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通知,宣布將由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全部劃轉給稅務部門負責徵收。自然資源部(本級)按照規定負責征收的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同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

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在河北、內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島、雲南以省(區、市)為單位開展徵管職責劃轉試點,探索完善徵繳流程、職責分工等,為全面推行劃轉工作積累經驗。

不准各部門截留稅金之後上繳一些,現在統一徵收,是破壞各部門的行政自主增加了中央集權趨勢Revenue is power,歲入/財政收入就是權力,中央收回權力,中央的錢也會多起來,權力也大起來。然而,福利、醫療、教育等任務卻由地方承擔,故此地方很難收支平衡,很多地方政府已經破產、欠債或無法發薪水與公務員。

財稅的統一匯報問題,該在建國時期做好,可惜沒有做。現在各部門已經用這個截留取得自主權和問責性,比較靈活應付各地的特殊環境和企業要求,本來是好事,現在又中央集權了。鄧小平容許地方截留稅收和發牌、賣地等收入,雖然助長貪污和高低價政策,但弄得地方處處靈活,現在被習先生打爛了。地方財稅自主,這是改革開放之後的中國與歷代王朝郡縣或民國集權的進步之處,這是五十年來中國沒有民主但可以略有自由開發和經濟繁榮的原因。

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縣靠賣地、開闢工業園區、批租土地而活動收入大增,可以運用財稅自主性,變成縣與縣之間的靈活競爭,是開放改革的成功要素,以前張五常教授判斷過。民主制度就是地方可以制衡中央的制度制衡最大的工具就是稅收在地方政府手上,這是共產黨在改革開放的時候,模糊地做對了。

現在習近平做的方法,是準確地做錯。非稅收的收入上繳中央,由中央做大事,卻妨礙了地方政府的收入和土地規劃權。這是準確地做錯。


Source: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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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ne 16, 2021

《國安法》隨意進入電影檢查及香港教育,令香港法治及公共行政更加不確定

 

副秘書長做國家安全教育


三日前,本Patreon的一周時事短評及文化小沙龍,我分析國安法將成為香港法律體系的母法,即是相關的法律和政策將要適應及隨之而改變。六月十一日,港府公佈《香港電影檢查條例》需要修訂,早前教育局用國安法來審視學校教師,逼走宣講港獨的教師。昨日(六月十五日),教育局正式改變編制,任命副秘書長職位,專責處理國家安全教育,包括中港關係的歷史教育和文化教育。該副秘書長職位目前的有時效的臨時職位,但教育局有意長期開設,會向立法會申請撥款設立職位。

二〇〇三年,香港特區政府草擬《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並提交立法會討論之時,已經要香港法例根據二十三條而作出相應的適應化,即是二十三條具備母法的地位當時政府的修訂建議,是相當之克制和合乎法理的(只是不合乎現實政治!),修訂只是包括《刑事罪行條例》的第6及7條,將會另行一併作適應化,這些都是以國安法直接有關的刑事條例(煽動分離的部分),因為國安法成立而需要修訂,當時的律政司梁愛詩說,修訂將變得較為準確及比起以前英國殖民地政府的立法較為溫和。第六條是「煽惑叛變」,第七條是「煽惑離叛」,至於第十八條的「非法操練」則保留內容不變。由於是香港本土立法,故此國安立法及其他法例的適應情況是事先說明的,而且一併提上立法會討論及逐條修訂到可以表決為止,事後的法律修訂一般是不會發生的,立法會也很容易說立法的時候未提交一併修訂而駁回


母法與子法

現在,國安法有同等的母法地位,但由於不是在香港的立法會本地立法,而是又人大決議之後加入《基本法》附件三,變成香港法例,而且立法會也因為搞港獨而有取消資格及泛民總辭,把關的能力喪失了。政府可以無時無刻隨意宣布某些法例要修改而擬定修訂,而且用緊急撥款來開職位,改變行政法規的做法,目前教育局開始副秘書長來統籌學校的國家安全審查,就是行政法規的改變。在法學上,基本法和國安法都是母法(大小不同),因國安法而需要修訂的《電影檢查條例》是子法,教育局的法規改變是孫法

上述的法學論證,是說明香港的法治環境因為人大引入的國安法——而不是香港的本地訂立的國安法——給予香港司法環境極大的衝擊,令香港的法律及公共行政充滿不確定性。香港人和國際公司必須注意這些法律變化,考慮是否留在香港。


Source: 陳雲

《國安法》隨意進入電影檢查及香港教育,令香港法治及公共行政更加不確定

 


三日前,本Patreon的一周時事短評及文化小沙龍,我分析國安法將成為香港法律體系的母法,即使相關的法律和政策將要適應及隨之而改變。六月十一日,港府公佈《香港電影檢查條例》需要修訂,早前教育局用國安法來審視學校教師,逼走宣講港獨的教師。昨日(六月十五日),教育局正式改變編制,任命副秘書長職位,專責處理國家安全教育,包括中港關係的歷史教育和文化教育。該副秘書長職位目前的有時效的臨時職位,但教育局有意長期開設,會向立法會申請撥款設立職位。

二〇〇三年,香港特區政府草擬《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並提交立法會討論之時,已經要香港法例根據二十三條而作出相應的適應化,即是二十三條具備母法的地位,當時政府的修訂建議,是相當之克制和合乎法理的(只是不合乎現實政治!),修訂只是包括《刑事罪行條例》的第6及7條,將會另行一併作適應化,這些都是以國安法直接有關的刑事條例(煽動分離的部分),因為國安法成立而需要修訂,當時的律政司梁愛詩說,修訂將變得較為準確及比起以前英國殖民地政府的立法較為溫和。第六條是「煽惑叛變」,第七條是「煽惑離叛」,至於第十八條的「非法操練」則保留內容不變。由於是香港本土立法,故此國安立法及其他法例的適應情況是事先說明的,而且一併提上立法會討論及逐條修訂到可以表決為止,事後的法律修訂一般是不會發生的,立法會也很容易說立法的時候未提交一併修訂而駁回。


現在,國安法有同等的母法地位,但由於不是在香港的立法會本地立法,而是又人大決議之後加入《基本法》附件三,變成香港法例,而且立法會也因為搞港獨而有取消資格及泛民總辭,把關的能力喪失了。政府可以無時無刻隨意宣布某些法例要修改而擬定修訂,而且用緊急撥款來開職位,改變行政法規的做法,目前教育局開始副秘書長來統籌學校的國家安全審查,就是行政法規的改變。在法學上,基本法國安法都是母法(大小不同),因國安法而需要修訂的《電影檢查條例》子法,教育局的法規改變是孫法

上述的法學論證,是說明香港的法治環境因為人大引入的國安法——而不是香港的本地訂立的國安法——給予香港司法環境極大的衝擊,令香港的法律及公共行政充滿不確定性。香港人和國際公司必須注意這些法律變化,考慮是否留在香港。


Source: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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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ne 03, 2021

城門河堤又換麻石,新自由主義蠶食公帑,民主政治至此失敗

邊行邊講,文化小沙龍。

民主政治是處理兩宗大事:

一、限制政府權力

二、減少及監察政府財稅

新自由主義之後,全部崩潰。政府權力籍着公共服務而加大,部分公共服務給財團承包,財團回收他們的稅捐,政府稅收不足,只能借貸,之後是經濟衰退,政府增加發鈔度日,增加的中央銀行鈔票流入財團的大筆借貸,購買股票及房地產,再度剝削小市民。

目前我們進入的是經濟衰退期,香港這類無用的工程會無日無之。

Source: 陳雲

https://www.patreon.com/posts/cheng-men-he-di-52047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