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06, 2022

緩事急辦,急事緩辦

 


緩事急辦,急事緩辦。這大概是源自清末的官場格言,出處不明。台灣馬自毅《新譯格言聯璧•處事類》的記載是「緩事宜急幹,敏則有功急事宜緩辦,忙則多錯。」此外,還有「事緩則圓人緩則安」的處世格言。

這事,當然是大事,不是日常瑣碎小事。急事緩辦的格言,我奉行了幾十年,尤其是在政府工作期間,處理緊急公務的時候。時間有限,故此不能犯錯。例如給我十五分鐘要修訂一篇一位下屬準備寫的演講詞或會議議程而長官要求臨時修訂吧。時間緊迫,馬上就要出台,故此犯錯之後沒機會修正的。此時就要預留五分鐘來做思考盤算,看看問題出在哪裡,之後用餘下的十分鐘做修訂工作。急事緩辦,不是事情急不急,是時間不夠,不能犯錯,故此必須預留緩衝的空間來思考。在抽煙流行的舊時代,就是裝滿煙斗,吸他一兩口煙的時間吧。

緩事急辦,是爭奪情勢起變化的先機而已。自己先辦好了,日程就優先,不是排在時間表的後段。拖到期滿的時候,說不定情勢變化了,做了也是白做。這是時機的爭奪不是時間的爭奪了。

大概在一九九二年五月,我在法蘭克福的商展會(德文Messe)上,與越南華僑同學興仔一齊幫台灣參展打工,做德文翻譯和推銷,第一日從哥廷根坐三個多小時的ICE(InterCity Express)到法蘭克福,時間是充裕的,但由於不熟悉會場,又找不到的士,故此必須快一些跑到商展會的展覽館報到。從火車站步行到展覽館大概是十五分鐘。我們用七八分鐘跑到館的時候,我忽然提議:「喂,我們放慢腳步,不跑了,改用快行,到了快到樓層的時候,改為正常步伐,那麼老闆見到我們就不會呈現慌張或流汗的樣子了。」於是我們比預定時間早到五六分鐘,而是可以展示從容不迫的樣子出來。這大概是我生平第一次為了謀生而做的時間管理了。


Source: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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