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疑問,全國人大在今年六月通過的《反外國制裁法》將引入香港。有人說本地立法會比較寬鬆,不會引起粗糙的舉動。我認為是增加了香港的經濟不確定性(economic uncertainty),後患無窮。我不信任香港特區的官員可以在執行反制裁法的時候有什麼權衡輕重的做法(discretion),反而比北京出手更為難以預測,後果也比北京嚴重。
中國的人大常委會一連四日在北京召開會議,周五(本月20日)會議上將表決把《反外國制裁法》在香港落實。港區人大常委譚耀宗透露,北京未就該法在港執行細節和時間寫明細節。特首林鄭月娥建議本地立法,擬定細節。人大會議後,主管港澳事務的北京官員將會到香港舉辦多場宣講會。
經濟學家羅家聰估計,香港銀行不會放棄美元業務,現時香港有超過200間銀行,超過八成屬外資銀行,如果香港實行反制裁美國,估計外資銀行唯有離開香港。
中港分開制裁行動,有兩種情景(scenarios):
一、分權而延緩制裁行動:這是中國將反制裁的權力和判斷交給香港,各自做反應。由於一國兩制受到干預,故此近來兩次美國對香港的制裁,都是連同中國新疆官員及國務院港澳辦及駐港辦事處一齊做,中國和香港分開制裁,香港可以從輕發落,而且反應遲鈍,消除北京的風險。
二、分工而加劇制裁行動:香港由於過去沒有參與反制裁法,故此這次納入香港的反制裁措施,可以中港協調一致行動,威脅美國。
美國對香港的制裁除了是針對個別違反人權的官員,多數是經濟的,列入拜登月前對香港發出的營商警示(business advisory),故此香港的反應也會是經濟部分,然而香港是開放型經濟,香港的總量遠遠不及美國,故此香港和美國之間的制裁力度是不對稱的,香港對美國和美元的依賴程度也是不對稱的,故此香港認為的輕微反制裁行動,在美資和美國國力的龐大總量的反應下,香港將招架不住,而且很多連鎖反應,香港也無法預料。
立法之後高高掛起不用,可否?大家見到國安法就知道答案是:不可。港府近年不會獨自判斷形勢,不會擋隔中共的要求,反而事事奉迎,故此多數不會不採用,而即使不採用,放在香港的法律工具箱裡面這是增加香港對美資或駐港美國人員是否制裁的疑惑,增加不確定性。外資會作風險評估,削弱來港設立辦事處的必要,遇事會做最壞打算,離開香港。
由於香港沒有自治架構和自治的政治自覺,中港的權力和政府能力也不對稱,政權形態也不同,故此中港區隔才是安全,要協同行動而產生好結果,是緣木求魚。本來,中國的反外國制裁法也不該立的,因為是專門立法而不是一般的貿易法案——美國用貿易法案、稅務法等一般法律來做制裁的,而且在執行的時候也有廣泛的經驗,對付過俄羅斯、伊朗和中國等,中國的專門立法是專門對付美國的,頗為笑話。
特朗普總統在位的時候,就是用經濟不確定性來威脅中共,想不到現在中共也用這個來威脅美國。然而即使是中國與美國比較起來,國力也是不對稱的。美國不需要中國也大可生存,中國沒了美國資金和貿易就會崩潰,目前那種黨中央在股市興風作浪懲罰民企和嚇走外資的自殘做法,只是逞淫威於一時,是難以曠日持久的。
Source: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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