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宣揚的公民法律鬥爭,是增加政府無理擾民的行政成本,如隨便封樓、隨便叫人嘟電話,這些都是有司法風險(如封樓引致樓宇被「疫廈」、「殘樓」污名化而令樓宇估價下跌、嘟碼洩漏個人資料和不合理收集個人資料)和索償後果的,但議員不出聲、市民不反抗(目前只有農場餐廳東主高調索償),政府就是無成本玩嘢,玩到香港變新疆。
我是香港本土運動的發起人,我倡議的,都是根據《基本法》的有理有據而且有成效的和平抗爭,在偽港獨和泛民和黃絲報紙篡奪本土運動之前,我創下良好的成績,如限奶令、取消雙非人的床位、取消一簽多行。
歸根結底,為什麼政府可以無成本玩嘢,或低成本玩嘢?是因為之前民主黨主席黃碧雲議員建議授權其他政府人員執法,打破了政府衛生署的人員執行防疫條例的行政成本限制和人員編制限制,隨便什麼公務員着上件防護衣就可以獲得授權執法,於是可以隨便根據屎渠化驗而封區封樓,群魔亂舞。這些授權衛生官員之外的無理授權,都是可以司法覆核的,防疫條例未必可以全盤JR成功,但某些條款是可以推翻的,但你們選的議員不會好似美國或荷蘭的議員去做JR,連出聲反對都無呀!
目前香港甚至全世界,只得我一個人用理論反抗防疫法西斯暴政。我是為了香港人的自由,也是為了全人類的自由。我寫這些,預備了隨時死亡,請各位珍惜和傳閱。感謝各位。
#我是將性命押上本土運動的,十年前我已經寫過。我不是那些拿着護照逃亡到台灣、加拿大之後繼續指點江山和篡奪本土運動的人。
Source: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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