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22, 2024

通用中文,竟成奧秘——日本關西機場寫錯廣東話!


圖一、雅虎新聞用的示意圖

日本機場寫廣東話,港人大悅?看寫了什麼囉。

日本關西機場在一面隔板上寫了簡體中文和粵白中文字,依次為:「不要靠在這堵牆上」。「唔好靠喺堵牆上」。

筆者不禁嘆息,寫好通用的公文,竟然比寫詩詞還要難啊。現在的北方官話,就是大陸的中文,他們叫現代漢語,確是這樣講:「不要靠在這堵牆上。」牆要帶有量詞,一堵牆是口語、白話一面牆是書面語、文話「靠在」是倚靠之意,古文叫依或倚靠在口語是不能單用的,否則有靠它來過關之意,廣東話的「靠嗮渠」。

廣東話並無「靠在」的講法,也無「喺牆上」的講法。反而是用的古語,口語是beng3.


圖二、告示說的,是臨時隔板不能挨貼,否則有翻倒之虞。

用作告示的通用中文,必須語意清晰、無歧義,而且望文生義,最好是符合四字詞語的對稱,「不要靠在這堵牆上」的通用中文是:「勿倚此牆」。「勿靠此牆」不能用,因為「靠」字有歧義,是依靠之意。我想,全世界的語言,甚至外星人的語言都沒有中文的簡潔明白,而且佔據位置最小。要寫到這種中文,讀正確的教科書,小學程度就足夠了。如果讀的是病態洋化中文教科書,研究院中文系博士畢業也寫不到,我見過的那些博士可以寫得舊詩詞,卻寫不到通用中文。

為什麼倚字無歧義,而靠字有歧義呢?因為倚字的因、偏、側的意思在周朝已用如《左傳·昭五年》:「薳啓彊曰:『設机(几)而不倚,爵盈而不飮。』」語譯:「薳啓彊說:『給你安好個茶几你不倚靠,給你斟滿酒杯你不飲酒。』」),後世因循,意義穩定。靠字在古文是相背、相違的意思,並不是互相依靠。漢·許慎《說文》:「相違也。」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今俗謂相依曰靠。古人謂相背曰靠。其義一也。猶分之合之皆曰離。」明末張自烈撰寫的《正字通》才記錄依附的新義:「今俗依附曰倚靠。」故此,意義穩定的中文,是寫:「勿倚此牆」,而不寫「勿靠此牆」。

寫挨可以嗎?不能。挨的古義是擊打、擊背之意,引申為今日的挨打之意。記錄漢代方言的揚雄《方言》如此說:「强進曰挨。」是強行進入之意,引申為今日的強力倚靠之意。明末張自烈《正字通》記錄挨的新義:「今俗凡物相近謂之挨。」現在通俗的講法,凡是物件相近就叫「挨」。

唔好挨喺埲牆度呀!

廣東話是怎樣講呢?廣東話都有量詞,一堵牆,廣東話說「一埲bung6牆」。bung6的寫法是埲,但有幾多人懂得?是:「唔好挨喺bung6牆度」。更通俗的講法,是「唔好beng6喺埲牆度」,除非考證一番,否則難以寫為文字。不過,由於beng6與bung6難聽難講,故此一般都是講「唔好挨喺埲牆度」,beng6是必須寫的,否則就是所有牆都不能挨貼了。「埲牆」是「呢埲牆」的簡稱。

是board,不是wall!

最後,當然那只是隔板,不是嚴格意義的牆。英文該是:Don’t lean against this board. 寫board,令人知道那不是牆,不能倚靠。那麼中文該是:「勿倚此板」。廣東話說:「唔好挨喺塊板度。」

既然中文言簡意賅,倒不如寫得文雅客氣:「此板不穩,勿倚為妙」。甚至改寫套語,寫為:「君子不倚危牆之上」也可。

Source: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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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February 14, 2024

龍不能翻譯為dragon嗎?


久不久,中共就獻醜。今年是甲辰龍年,中國官媒忽然棄用「dragon」而改為「loong」(龍的音譯)甲辰龍年將至,年二十九(二月八日),央視網發文指出,近期很多網友曬出龍年活動照片,但從中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是龍的英文不再翻譯為「dragon」,而是「loong」。文章並介紹了loong的出處,並指出中國龍代表好運吉祥,西方龍負面的形象有別。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也在報道中多次使用Loong,如將龍年翻譯為「Loong Year」,把龍舞譯為「Loong Dance」等。[1]

香港特首的新年賀詞也跟隨大陸用語。有評論認為,事件反映中國缺乏文化自信,想藉更改譯名取回文化話語權。

龍的英譯是dragon,已是多年慣例,有說英文的龍是惡獸,華夏的龍是瑞獸,事實不然,華夏的龍在王朝仍是惡獸,否則何來葉公好龍屠龍之技批逆鱗(龍下頷有逆鱗不能惹)的成語?只是王朝覆亡之後,平民自稱炎黃子孫,台灣李建復高歌《龍的傳人》之後,龍才被視為瑞獸。故此英文用dragon翻譯龍,顯出龍在華夏的本義,恰當不過。

即使不恰當,也得接受。斷不能用音譯,因為音譯只是給予與世隔絕的部落民族,如南美和澳洲的土著的圖騰神獸或風俗名詞就不宜英譯,如破壞財產來炫富的potlatch。華夏文明一向與域外交流通暢,而且理性清明,並無難譯或不可譯之處,除了一字多義的道與氣之外。

將龍翻譯為loong,是貶低華夏文明為西太平洋小島或阿瑪遜叢林部落。此外,中共居然放棄漢語拼音的long(與英文的長同字),也不用Wade-Giles的lung(與英文的肺同字),而屈就於以前香港買辦用的英文擬音的loong,可謂苦心之至,實則滑稽絕倫,胡鬧頂透。


[1] 中西有別 官媒:龍不再譯為「dragon」而是「loong」香港01 2024-02-09

https://www.hk01.com/article/989503?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Source: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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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February 11, 2024

New Study Reveals The Single Most Important Factor for Learning Rate

Recently, I wrote a defense of psychologist John Carroll's claim that what separated stronger and weaker students wasn't a fundamental difference in learning potential, but a difference in learning rate. Some people learn faster and others more slowly, but provided the right environment, essentially anyone can learn anything.

In arguing that, I primarily wanted to dispute the common belief that talent sets hard limits on the skill and knowledge you can eventually develop. Not everyone could become a doctor, physicist or artist, the reasoning goes, because some people will hit a limit on how much they can learn.

However, in arguing that the primary difference between students was learning rate, I may have also been committing an error!

A recent paper I encountered suggests that the rate of learning among students doesn't actually differ all that much. Instead, what differs mostly between students is their prior knowledge.


"An Astonishing Regularity"

The paper, "An astonishing regularity in student learning rate," was authored by Kenneth Koedinger and colleagues. They observed over 6000 students engaged in online courses in math, science, and language learning, ranging from elementary school to college.

Source: Scott H. Young

https://medium.datadriveninvestor.com/new-study-reveals-the-single-most-important-factor-for-learning-rate-acc9042c00c6

Monday, February 05, 2024

美斯猛龍過江,港府顏面盡失

圖一、美斯出事時序圖。圖片來源:明報。

立春之日,九運開始,美斯在當日奚落港府,香港可以衰幾多年?今日,同道告訴我一宗舊事。一九六六年Beatles 披頭四樂隊應邀去菲律賓表演兩場,菲律賓盛大其事,給予紅地毯迎接,仿如接待王室,然而樂隊冷待馬可斯夫人及其三名子女,不出席總統夫人的迎賓晚宴,馬尼拉日報報導之後,菲律賓有人起哄,在樂隊離開菲律賓之際追打他們,令經理人受傷。事緣經理人被菲律賓當局通知要繳納當地娛樂稅,然而合約寫明是當地接待結構負責的,這也是一向樂隊演出的慣例,故此樂隊不悅,不出席總統夫人晚宴。[1]

結果,菲國被約翰連儂(John Lennon)批為瘋人院,以後不會再去。菲律賓自此成為國際明星卻步之地,直到近十年美軍基地重開之後,才有海外頂級明星演出,但事隔超過四十年。

美斯出生於阿根廷,年幼時曾經到西班牙自治州加泰隆尼亞受訓,本人反共,他在二〇一七曾經簽名照片要送給劉曉波,可惜劉已經冤死獄中,無法轉達。[2] 是次他來香港,一路展示高傲和不屑的面目,不與球迷揮手,就是要奚落港府。另有同道給我面書的片段,證明美斯在領獎的時候刻意繞到隊友後方,避開與港官握手。[3] 美斯本人內向,但不高傲,是次來港的表現,頗有國際政治的反共含義,也給予正籌備訂立二十三條國安法例的港府一個下馬威。國際邁亞密球隊在共和黨州,故此球隊也難免有反共意識,C朗拿度早前去深圳比賽又是說腳痛而不出席。

美斯來港的公開場合,全程目無表情,今日到達日本,即刻展露微笑,可見來港是要奚落港府。[4]

至於港府的做法,是典型的小吏作風,就是威脅收回一千多萬元補貼,但主辦機構已說不稀罕。至於文化體育局長說對方連上台說話都不講,就不在合約之內。合約說只要球員受傷就不必出席,沒寫受傷要幾時之前通知和善後做法。這些都是合約的疏忽之處,為何有這種疏忽的合約呢?是因為疫情期間政府要邀請盛事來港,於是將「M品牌」的申請門檻降低了。[5]

問題正正在與港府的補貼和官員借助補貼之名義來握手叨光啊!如果政府仍有足總之類接待,就是旁觀者,不關事這些都是港府具體而微地干預民間的文化體育事務,而至國際社會甚至深層國家可以借機會奚落和踐踏香港。這就是自作自受!


附錄:共產中文

這件事,正正說明了孔子說的「 名不正,則言不順 ;言不順,則事不成。」。

為什麼要稱呼主辦機構做「主辦方」?主辦方就是任何一方、《西遊記》的何方神聖、《封神榜》的方外之人。如果你認為自己仍是中國人,就該自動自覺識得感受自己的語言。在中文,方字的字源是刀鋒,方字是有針對性的偏義的[6],如方術、方國、方士、藥方、一方大員、一方水土養一方人之類。

在英國管治香港的時候,我們稱主辦者做主辦機構,如果具備半官方規模,成為主辦當局,如果是新公司,稱為主辦者、主辦公司、主辦單位,絕對不會稱為主辦方的。

稱為主辦方。是有針對性的,是準備打官司,就是控方、辯方,根本就不是準備合作的,才叫主辦方。[7]


[1] How The Beatles nearly got banned from the Philippines. Far Out Magazine. 13 November 2022. https://faroutmagazine.co.uk/the-beatles-banned-philippines/?fbclid=IwAR2ODc1Xi_tsdRoxMd4N7jbRII4mZu0gmmDGMuoo_fn6WDA0dR3g_glbaf0

[2] 來不及看到的相片 梅西曾贈劉曉波親筆簽名照   中央社 2022年12月19日 https://tw.news.yahoo.com/%E4%BE%86%E4%B8%8D%E5%8F%8A%E7%9C%8B%E5%88%B0%E7%9A%84%E7%9B%B8%E7%89%87-%E6%A2%85%E8%A5%BF%E6%9B%BE%E8%B4%88%E5%8A%89%E6%9B%89%E6%B3%A2%E8%A6%AA%E7%AD%86%E7%B0%BD%E5%90%8D%E7%85%A7-042838264.html

[3]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9996629991938&id=543236937&mibextid=WC7FNe

[4] 球王港日差別待遇?美斯木無表情離港 抵達日本即露微笑 香港01 2024-02-05 21:44 https://www.hk01.com/article/988270?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5] https://www.facebook.com/winbigwok/posts/pfbid0TFUKQBYu5gdwAuqY9ihg7SfsMbhGMVvjw4vcN59juG6fredKtqrTJtMqFaPw3eFsl

[6] 方字的字源的傳統說法是並體船,另說是耦耕的農具耒,引申為地方、方形、方正等意思。《說文新證》:甲骨文從「刀」,從「一」或「𫡃」形,金文以下皆承此二形。或釋為象架上懸刀形,象耒、柄等,俱無確證。裘錫圭以為甲骨「亡」字象刀之鋒芒,「方」則為「亡」分化字。https://zi.tools/zi/%E6%96%B9

[7] https://www.facebook.com/wan.chin.75/posts/pfbid0d57S7JFMTXYTxcctuwhqwV7Mc6o2sW3Su5vnQqNrrg8DXe3JNR4a8H7Z4cDvcRvHl

Source: 陳雲

美斯出事,出在共產中文

美斯出事,出在共產中文。這件事,正正說明了孔子說的「 名不正,則言不順 ;言不順,則事不成。」。為什麼要稱呼主辦機構做「主辦方」?主辦方就是任何一方、《西遊記》的何方神聖、《封神榜》的方外之人。如果你認為自己仍是中國人,就該自動自覺識得感受自己的語言。在中文,方字是有針對性的偏義的,如方術方士藥方一方大員一方水土養一方人之類。

在英國管治香港的時候,我們稱主辦者做主辦機構,如果具備半官方規模,成為主辦當局,如果是新公司,稱為主辦者主辦公司主辦單位,絕對不會稱為主辦方的。

稱為主辦方,是有針對性的,是準備打官司,就是控方辯方,根本就不是準備合作的,才叫主辦方。

我仍算是國學老師,我再講一次,如果你覺得自己仍是中國人,就不要再說這些違反中文語意的公共語文,侮辱祖宗之言。

我的《中文解讀》,大概已被香港的公共圖書館下架,故此這些一方妖言,忽然又當道了。

Source: 陳雲

https://www.facebook.com/wan.chin.75/posts/pfbid0cuTMSPc5HosEUpNssEk3t5xBEM7C5YqvWbn41qMwZ8mbb9sV7MWNnkAuKK1fNTGql

Thursday, February 01, 2024

廿三條本地立法是系統立法,香港從此生變

圖一:特首李家超二〇二三年十一月稱香港國安法發揮了定海神針的作用,言猶在耳,港府一月底宣布要為《基本法》第廿三條進行本地立法。(圖片來源:yahoo新聞)

香港普通法系的滯後程度,比起香港樓市滯後更加嚴重。香港在二〇一七年修改了香港法例200章的叛逆英王罪名,不得侮辱、推翻英國女王及議會之類,這條罪名在一九七一年訂立,一直到九七之後才適應化,而所謂適應化,只是改了大概由死刑變成監禁之類。我記憶之中,香港並無起訴案例,童年在元朗見到很多塗鴉是謾罵和侮辱英女王的,不單沒起訴,塗鴉也是保留到重新油漆消失為止。這是殖民地時代的老好日子了。梁愛詩在董建華時期曾經提過這條法例,令在座記者啼笑皆非。

特首李家超二〇二三年十一月稱香港國安法發揮了定海神針的作用,言猶在耳,港府一月底宣布要為《基本法》第廿三條進行本地立法,並且將修訂頗多與國安立法不適應的香港法例,大抵上是從嚴處理。可見的案例是英屬香港制定的《1938年煽動條例》。法律學者與國際人權團體指出,該條例在1967年左派暴動審判之後從未被採用,但在2020年北京頒布《香港國安法》,香港警察國家安全處成立後,被重新引用


基本法廿三條,由英治時期講起

《基本法》第廿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先說一下背景。英治時期的香港已設有關於國安的法律,包括《刑事罪行條例》中的叛逆罪和煽惑罪、《官方機密條例》以及《社團條例》。一九八八年,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發表《基本法》第一稿,第二十二條就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須立法禁止任何破壞國家統一或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的行為。」

當年社會意見認為條文含糊,第廿二條應刪去「顛覆」字眼。翌年草委會發表《基本法》第二稿,第廿三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或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後,中國認為需要收緊有關條文,故於最後修訂的條文中重新加入「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字眼,又禁止香港政治組織與外國的政治組織進行政治活動和建立聯繫,以免香港成為「顛覆基地」。

一九九〇年人大通過《基本法》,當中的第廿二條要求特區「自行立法」,禁止七種行為,包括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機密,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特別區進行政治活動,以及特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二〇〇三年港府首提立法,即在政客與民間反對下撤回

圖二: 二〇〇三年時任特首董建華推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草案,同年爆發七一遊行,最終政府撤回。(圖片來源:今週刊)

二〇〇二年中,時任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表示中國政府希望香港儘快落實《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同年港府頒佈《實施基本法第廿三條諮詢文件》,除了修訂現時法律已經涵蓋但過時的法例,還就原來《香港法例》沒有的分裂國家行為與顛覆國家政權罪作出諮詢。

後續發生的事情,相信大家都記得 —— 二〇〇三年時任特首董建華推《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同年爆發五十萬人七一大遊行,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宣佈辭任行政會議成員,積極推動立法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以私人原因辭職,最終政府撤回草案。


香港國安法有漏洞,由廿三條堵塞

圖三:二〇一九年的反修例與港獨運動,翌年港府實施香港國安法,被指與香港特區政府於二〇〇三年提出的廿三條草案其中兩條條文重疊。(圖片來源:東方日報)

其後經歷二〇一九年的反修例與港獨運動,翌年港府實施香港國安法,當時就有聲音指與香港特區政府於二〇〇三年提出的廿三條草案其中兩條條文重疊。不過,廿三條草案內的顛覆行為是針對「顛覆中央人民政府」,而香港國安法內的顛覆行為則針對「顛覆國家政權」,即涵蓋顛覆國務院、人大及中央轄下的其他部門和地方機關,亦包括顛覆香港特區政府,範圍更廣。

至於第廿三條草案其餘五條條文,包括叛國、煽動叛亂、外國政治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竊取國家機密,以及本地政治團體與外國政治組織聯繫,均沒有被納入香港國安法;故此廿三條立法是為了堵塞這個漏洞。


李家超任特首,即積極籌備廿三條立法

二〇二一年特首林鄭月娥以疫情為由引用《緊急法》把特首換屆選舉押後一年,其後唯一候選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99%高票當選特首,即積極籌備廿三條立法。二〇二四年一月底,政府公布《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諮詢文件,並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

圖四:記者會上李家超強調不會「送中」,「本地立、本地審」。(圖片來源:香港01)

諮詢文件一共有九個章節,連同附件共逾八十頁。第一二章提及憲制責任、立法的必要性,考慮因素和研究方法。第三至七章就罪行方面提出建議,涵蓋五大類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大部都是完善現行法例,亦會按香港實際情況需要修訂。第三章會是關於「叛國」行為,當中會刪除或修改部分英治時期的提述;第四章是「煽動叛亂」,建議煽惑叛離對象由警員擴闊至制定及執行公共政策的政府公職人員。

至於第五章是有關「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詳細定義國家機密以及訂立相關罪行,包括非法獲取及披露國家機密;文件亦建議條例涵蓋現代間諜活動,例如境外勢力透過代理人發布虛假或誤導訊息干擾特區事務。第六章則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等活動,文件建議新增透過電腦或電子系統危害國安的法例,並在現行「不誠實使用電腦」基礎上引入新罪行。

第七章則建議訂立「境外干預罪」,禁止任何人配合境外勢力干預國家或特區事務,亦建議完善現行《社團條例》,禁止政治性團體和外國或台灣的政治組織有聯繫。至於諮詢文件的第八章,會建議就五大類罪行訂立域外效力。第九章就會提出辦理國安案件的不足,例如警方就處理複雜國安案件需較長辦案時間,邀請公眾提出意見。


與二〇〇三年比較,這一次諮詢文件新增了五大類罪行叛國叛亂、煽惑叛變或離叛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危害國安的破壞活動境外干預。又建議透過整合現有《官方機密條例》,訂出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兩方面的罪行,並加入「國家秘密」的定義以「境外勢力」取代條文現時「敵人」的用詞

文件除了建議提高現時的煽動意圖罪及相關的管有煽動刊物罪之罰則(現行罰則是煽動首次定罪判監兩年,管有煽動刊物判監一年。),並沒提到兩罪應該加重幾多,亦無建議其他罪行的罰則;不過記者會上李家超強調不會「送中」,「本地立、本地審」。

是次港府二十三條立法,是系統立法,港區國安法是臨時立法,雖然有國安條款伸延到電影審查、教育及賣地條款,但始終是條條框框地加上去的。呼應文章首段,筆者認為,二十三條立法這種系統立法的影響,將大於港區國安法,因為港區國安法是人大送給香港的,二十三條立法是本地立法,可以觀察到香港特區政府的司法有幾多偏離了之前的英式普通法傳統。後果正如筆者在youtube的時事短評講過,是無可預測。因為制裁的藉口已經送到美國國務院,看美國議員何時引起興趣而已。


Source: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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