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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吳哥窟的九頭蛇石像,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
因與朋友網上談話,重閱《真臘風土記》。元朝派遣使臣周達觀訪問高棉帝國,此帝國在中國稱為真臘,出訪之後,周達觀寫下《真臘風土記》,為研究古代高棉之重要文獻,記錄之安哥古城,後來荒廢而被叢林淹沒。法國在十九世紀末,在東南亞的柬埔寨、寮國、越南,建立殖民地。法國殖民者根據周達觀遊記的法文譯本,在叢林之間發現廢墟,證實是安哥古城,現名為吳哥窟(Angkor W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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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筆者早年平價買到的《真臘風土記研究》 |
此書我有一本註解本,陳正祥編著,一九七五年出版,我在一九八六年在香港中文大學的書店以一元購得,預料是少人問津而傾銷。學生去柬埔寨,曾問我借來當遊記,猶如德國人遊覽意大利,會帶一本歌德的意大利遊記。
書內的《宮室》條,寫到王宮頂部的金塔(現稱空中宮殿Phimeanakas),額外記載了國王與九頭蛇精夜夜交媾的奇譚,頗有域外獵奇之感:
國宮及官舎府第皆面東。國宮在金塔、金橋之北,近門,周圍可五六里。其正室之瓦以鉛為之,餘皆土瓦。黃色橋柱甚巨,皆雕畫佛形。屋頭壯觀,修廊復道,突兀參差,稍有規模。其蒞事處有金窻欞,左右方柱上有鏡,約有四五十面,列放於窗之旁。其下為象形。聞內中多有奇處,防禁甚嚴,不可得而見也。其內中金塔,國主夜則臥其上。土人皆謂塔之中有九頭蛇精,乃一國之土地主也,係女身。每夜見國主,則先與之同寢交媾,雖其妻亦不敢入。二鼔乃出,方可與妻妾同睡。若此精一夜不見,則番王死期至矣;若番王一夜不往,則必獲災禍。
語譯:「國王的宮殿和官員的府邸都朝向東方。宮殿在金塔、金橋的北面,靠近北城門,周長大概五六里(宮殿為木造,現已不復存在)。宮殿正殿的屋頂用鉛瓦裝飾,其他宮殿都是黃色土瓦。高大的樑柱上雕刻了佛像。屋簷壯觀,走廊整齊,與道路交錯,頗具規模。國王議事的廳堂有金窗櫺裝飾,左右兩側的柱子上裝有鏡子,約有四五十面,排在窗子旁邊。下方都雕刻成大象的樣子。聽說宮殿內有很多奇珍異寶,但是衛士防範森嚴,外人是沒有機會見到的。宮中有一座金塔,國王每夜都會來到那躺。當地人皆說塔內有一個九頭蛇精,是守護土地的神,是女身來的。她每晚都會來到國王面前與他同寢交合,即使是正宮王后也不得入內。二更時,國王會從塔中出來,即能與妻妾睡了。若蛇精一夜不出現,國王的死期就到了;若國王敢一夜不去金塔,就會有災禍出現。」
在吳哥王朝時代,高棉人奉九頭蛇精那伽(梵文的拉丁轉寫Naga)為神靈,Naga即是梵文的龍或龍王,傳說吳哥國王是九頭蛇精的後裔,吳哥古蹟中的空中宮殿的金塔相傳是吳哥國王與化為女身的九頭蛇精夜夜同眠的寢宮,雖王后也不敢入內。國王在二鼓方才出來與王后同寢。如蛇精一日不來,則國王死期將近,如國王一日不去,必定有災禍降臨。在吳哥城的古蹟,處處可見九頭蛇像。國王與九頭蛇精交媾,有說法是要加強王權的神性肯定,但若是如此,毋須夜夜交媾,只需要一年一次或在神誕時期即可,甚至只需要敬拜而不必交媾。夜夜交媾是取得本尊神靈的靈力,觀想自己是神明,如男性的九頭蛇精,與女性的九頭蛇精交合,這就是典型的印度教雙修法,稱為tantra,漢譯怛特羅。
《真臘風土記》記載的九頭蛇精,該是周達觀在高棉聽到的傳說,即使誇張失實,但也可以靠民俗學或宗教研究來推敲到原型。猜想金塔是印度教雙修術(tantra)的鍛煉密室,九頭蛇精該是九個美女,用啟動海底輪(道教內丹的會陰穴)的靈蛇拙火(印度教觀念的Kundalini,類似內丹的真氣)的方式使到國王延壽強身,終日愉快而行仁政,並且散發愉悅氣場,令國土物產豐饒,人民歡愉,勤力耕作及熱愛交合,令王國生育眾多。唐代名醫孫思邈在《千金方·房中補益》中提到:「昔黃帝御女一千二百而登仙……能御十二女而不復施泄者,令人不老,有美色。」可見華夏君王也有房中術鍛煉。以風俗研究而言,帝王在春分主持親自犁田耕作的祭禮,也是用儀式化的與大地交合的行為而令國土農業豐饒。Sir James Frazer的The Golden Bough(《金枝集》)一書記載,在非洲部落的豐饒祭典(fertility cult),則直接用男子與大地交合而射精於土中。
在簡上淇的《譚崔性能量密典》(二〇二二)一書,他說在柏林的印度教tantra道場鍛煉瑜伽、禪坐、左右脈呼吸、寶瓶氣等內功之後,做男女雙修練習,散發的愉悅氣場,令樓下的老太婆也感受到歡樂甚至高潮。以此觀之,真臘國王在金塔與九頭蛇精交合,該可令子民愉悅和樂於交媾。
《真臘風土記》〈產婦〉一段,記錄了柬埔寨婦女生產後的調理方式,使周達觀訝異領略到該國的淫風:
番婦產後,即作熱飯,拌之以鹽,納於陰戶。凡一晝夜而除之。以此產中無病,且收歛常如室女。余初聞而詫之,深疑其不然。既而所泊之家,有女育子,備知其事。且次日即抱嬰兒,同往河内澡洗,尤所怪見。又每見人言︰番婦多淫,產後一兩日,即與夫合。若丈夫不中所欲,即有買臣見棄之事。若丈夫適有遠役,只數夜則可,過十數夜,其婦必曰:「我非是鬼,如何孤眠?」淫蕩之心尤切。然亦聞有守志者。婦女最易老,蓋其婚嫁產育既早,二三十歲人,已如中國四五十歲人矣。
語譯:高棉女人生了孩子之後,就會做熱米飯,拌了鹽之後糊住陰道,一天一夜後再清除。以此來預防生產的疾病,且陰道會恢復像處女一樣。我開始聽說這個十分驚詫,認為這是胡說八道。但是當房東家生孩子的時候,才知道是怎麼回事。而且第二天,他們就抱著嬰兒到河裏洗澡,更是不可思議(高棉人沒有坐月子的習慣)。我又常聽人說高棉婦女非常淫蕩。生了孩子後一兩天就要和丈夫同房。如果丈夫不能滿足,她們就會到外面偷情。如果丈夫要出遠門,只能去幾天。如果超過十天,她們就會說:「我又不是鬼,怎麼能一個人入睡?」可見真是淫蕩。但也聽說有守住節操的女子。高棉婦女很容易衰老,也許是因為她們結婚與生育早的原故。二三十歲的人就像中國四五十歲的老婦一樣了。
在〈室女〉一節,記載女童出嫁之前要請婆羅門僧人代為破瓜的風俗:
人家養女,其父母必祝之曰,願汝有人要,將來嫁千百箇丈夫。富室之女自七歲至九歲,至貧之家則止於十一歲,必命僧道去其童身名曰陣毯。蓋官司每歲於中國四月內擇一日,頒行本國應有養女當陣毯之家,先行申報官司。官司先給巨燭一條,燭間刻畫一處,約是夜遇昏點燭,至刻畫處,則為陣毯時候矣。先期一月或半月或十日,父母必擇一僧或一道,隨其何處寺觀,往往亦自有主顧。向上好僧皆為官戶富室所先,貧者不暇擇也。官富之家,饋以酒米、布帛、檳榔、銀器之類,至有一百擔者。直中國白金二三百兩之物,少者或三四十擔或一二十擔,隨家豐儉。所以貧人家至十一歲而始行事者,為難辦此物耳。亦有捨錢與貧女陣毯者,謂之做好事。蓋一歲中一僧止可御一女,僧既允受,更不他許。是夜大設飲食、鼔樂,會親隣,門外縛一髙棚,裝塑泥人、泥獸之屬于其上。或十餘,或止三四枚,貧家則無之。各按故事,凡七日而始撤。既昏,以轎傘鼔樂迎此僧而歸。以綵帛結二亭子,一則坐女于其中,一則僧坐其中。不曉其口說何語,鼓樂之聲喧闐。是夜不禁犯夜,聞至期,與女俱入房,親以手去其童,納之酒中。或謂父母親隣各點於額上,或謂俱嘗以口,或謂僧與女交媾之事,或謂無此。但不容唐人見之,所以莫知其的。至天將明時,則又以轎傘鼓樂送僧去。後當以布帛之類,與僧贖身,否則此女終為此僧所有,不可得而他適也。餘所見者,大徳丁酉之四月初六夜也。前此父母必與女同寢,此後則斥於房外,任其所之,無復拘束隄防之矣。至若嫁娶,則雖有納幣之禮,不過茍簡從事,多有先姦而後娶者。其風俗既不以為恥,亦不以為怪也。陣毯之夜,一巷中或至十餘家城中迎僧道者,交錯於途路,間鼓樂之聲無處無之。
語譯:
有女孩子的人家,父母一定會祝願女孩子,「願你有人要,將來能嫁千百個丈夫。」富家的女孩從七歲到九歲時、窮人家的女孩到十一歲時,一定要請和尚或者道士為她們破去處女之身,這叫陣毯。官府會於每年四月,選擇一日通告國內有女孩要陣毯的人家到官府申報。官府就會那家人給一條大蠟燭,燭上有一處刻有畫。說是到了夜裏點上蠟燭,燒到燭上刻畫的地方,就是陣毯的時候了。通常父母提前一月或者十天半個月,就會為女孩選擇一個和尚或者道士。不管寺廟道觀的地點,都由經常光顧的齋主來請。有名望的僧道都被當官富商先預約了,窮人是沒有選擇的。富貴人家,會向陣毯的僧道饋贈酒米、布帛、檳榔、銀器等物,最多時有一百多擔的禮品,價值中國二三百兩白銀。少的也三四十擔或者十幾擔的禮品。禮品多少看家中富貴程度決定。所以窮人家要十一歲才能辦此事,就是因為陣毯太費錢的緣故。也有富人家花錢為窮人家的女孩陣毯,這叫做好事。每年一個僧人只能和一個女孩子陣毯,僧人如果應允了人家就不允許更改。陣毯那晚會大擺酒宴,鼓樂喧天,親戚鄰居們都會來參加。他們會在門外搭一個高棚,棚上放著泥人泥獸。有十來個的,也有三四個的。窮人家就沒有這些。這些泥像都是按故事傳說塑造的,放置七天才撤下來。到了傍晚,就會抬轎撐傘吹奏鼓樂來迎接僧道。
用采帛連著兩個亭子,一個亭裏坐著女孩,一個亭裏坐著僧人,聽不懂他們說的什麼語言,只聽鼓樂喧天,夜裏也沒有宵禁。到了該陣毯的時候,和尚才與女孩同房,親自用手幫女孩子破處,然後用酒幫女孩洗身。父母親鄰就會用此酒點額頭,或者喝了祈福。有人說和尚和女孩性交,有的說沒有這樣的事。但是當地人不讓中國人看,所以也只是聽說罷了。到了天亮之時,又抬轎撐傘吹打鼓樂送僧人回寺院。之後還要送給僧人布帛為女孩贖身,否則女孩終生都要歸該僧人所有,不能嫁給其他人。我見到上述這些事是在 1297 年四月六號的夜裏。陣毯之前女孩一定要和父母同睡,之後就不能了。父母也無需擔心女孩男女之事。到婚嫁時候,雖然也有納聘彩禮,但是比起陣毯就簡單的多了。
有很多夫妻都是先有姦情再結婚的,這在當地風俗來看不奇怪,也不覺得羞恥。陣毯那夜,一條街巷十幾家都在迎接僧人,人們和僧人的轎傘穿梭在街道中,到處都是鼓樂之聲。
「陣毯」是譯音,原文不可考,該是用木柱剔破或僧人交合破處女膜的儀式。法國漢學家伯希和認為,陣毯古音為d'ien-t'am,柬埔寨古語。岩井大慧謂此俗亦見於西夏及吐蕃,陣毯乃馬來語,由梵文cinta而來,華人稱之為利市。(https://www.plurk.com/m/p/nh2nha)
陳正祥《真臘風土記研究》(一九七五)附上元朝之後的其他中國王朝典籍關於暹羅(今日泰國地區兩古國之合稱)或真臘風俗的研究:
一、明代馬歡《瀛涯勝攬·暹羅國》記載暹羅男人在陽物嵌珠、女人出嫁要請僧人破瓜之風俗,破瓜之後將處女血塗於男人額頭當作喜事:
凡男子年二十餘歲,則將陽物週圍之皮,用如韮菜葉樣細刀挑開,嵌入錫珠十數顆,皮肉用藥封護,待瘡口好時才出行走,如葡萄一般。自有一等人開鋪,專與人嵌粧以為藝業。如國王或大頭目或富人,則以金為空珠,內安砂子一粒嵌之,行動扱扱有聲為美。不嵌珠之男子,則為下等人也。最為可笑也。男女婚姻,先請僧迎男子至女家,就是僧討取童女喜紅,貼於男子之額,名曰「利市」,然後成親。過三日後,又請諸親友分檳榔、彩紅等物迎女歸,男家則置酒作樂待賓友。
二、明代王圻《三才圖會·真臘風俗》:
生女至九歲,即請僧誦經作梵法,以手指挑損童身,取其紅點額,其母亦用點額,喚為利市。如此則其女他日嫁人諧好歡洽。凡女滿十歲即嫁。
請僧人破瓜,該認為處女出血乃是生育交媾開始,是驚天動地之事,只有請僧人代勞,以免男人受到煞氣所傷。(下集續談)
Source: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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