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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南生圍山貝河畔之鐵牌告示 |
前日在本欄錄影閒談,講到南生圍山貝河畔一則告示。告示樹立在渡口之側,渡口上有一眺望橋,因日久失修,村民不敢負責,於是有人樹立鐵牌。此地乃恆基地產公司收購,由於位於天水圍濕地範圍而難以建屋,居民遷移他處,擱置之後,地產公司種植楊樹及開闢草地,成為風景優美之地。據報此橋乃熱心之士多老闆問准地產公司之後樹立,予市民拍婚紗照,故名為婚紗橋。由於木橋受鹹水淹浸,不久就要更換耐鹹侵蝕之木材,故此士多老闆不堪其煩。
告示行文悖於常理,出言不敬:「危險 嚴禁進入 違者後果自負」英文為:No Entry. Trespassers to bear all consequences. 該處雖是私人土地,但地產公司並無設立圍欄或警告進入之告示,何故於該處忽然樹立「嚴禁進入」之牌?究竟是指進入何處呢?此違反常理。既然准許立足該處,何來違者?後果如何自負?至於「危險」,木橋目前完好無故,也不見得如何危險。
此類鐵牌在蘆葦蕩內之廢屋的鐵絲網內也有樹立,我見到有兩個,懷疑是村民不假思索,隨便也在橋邊樹立,免去造橋者之責任。
造橋予人眺望及拍照留念,本是出於一番好意,卻被鐵牌所誤,古人所謂煞風景是也。元朗乃新界最早有華人之地,而且在清朝時期書院林立,文教興盛。當日見此鐵牌,令人神傷。
我略改之,即可合理而有禮:
中文大字:木橋難保安穩,用者各宜留神
另加中文小字:登橋風險自負,遠觀拍照亦佳
英文為:Insecure structure. Approach at your own risk.
大字傳情,押韻平聲作結;小字說理,免去法律責任。庶幾不失元朗自南宋立村以來之詩禮傳家。草擬這種優雅告示,往日在英國殖民政府,要由幾個中文師爺(後來改稱中文主任)來反覆琢磨。九七之後,符合現代需要而又簡潔有禮之告示,不可復見。往日官府禁地、鐵路範圍之「非請勿進」(英文為No unauthorised entry),今日已變成「不准進入」矣。往日洋人治港,官府猶知道,中文之請,有請准之意,今日官府無情,當然不會想到請字,也不知道非請就是不經有司照准,unauthorised是也。
Source: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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