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經濟學。的士牌賣斷,是港府在五六十年代的陋政,之後變成炒賣、抵押、尋租、境外投資,私人市場控制之的士車租成為增加行駛的士的額外開支、最大開支,令的士司機和乘客都是怨聲載道。政府發現的士牌奇貨可居之後,也慨嘆當初一時做錯,後悔莫及。然而,隨著香港經濟膨脹,掩蓋了這個劣政。現在經濟衰退,加上網約車的出現,劣政的弊端顯示出來了。
的士是香港老、大、難的問題,但現在網約車出現,反而是個改革的良機,政府不能坐視不理,的士持牌人更不能錯失良機。
隧道、電台牌照、巴士專營權這些公共財也不會賣斷啦,為什麼的士牌賣斷呢?
政府用現在的價錢,與的士商會及持牌人商議之後,用一個flat price收購的士牌,之後按年租出,是先付出一筆錢,但後來庫房有持續之的士牌費的經常性收入,除笨有精。做法好似收購舊樓一樣,依照商議得出的共識,只要60%或80%持牌人願意賣出,就可以推出租出的士牌,初步是續回幾多就推出幾多,不願意賣回給政府的持牌人可以照舊出車。這可以維持產權持有人的自由選擇使用,但加快新政策推出。
由於政府持有的士牌費出租的巨額收入,是stakeholder,故此不會好似現在這樣偏袒或放任網約車。的士費用也可依照市道而調節,只要政府減低出租牌費,的士就可以減價,適應衰退。
如果用租出,的士從業員依照年資而繳交一年、兩年或三年牌費,而且規定不能轉讓或再出租,就沒得炒賣。之後續牌,按照司機年資、有否犯規而續牌,行駛不足,出更不足也不能續牌,或只發出一年。
按照營收情況調整牌費或增發牌照。如此,的士就可以與網約車平衡存在,給予市民高度私隱的、無智能電話障礙的搭車選擇,特別適合香港的老年社會以及海外遊客使用。
阿彌陀佛。
Source: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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