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永泰訪問吳靄儀(節錄)
吳靄儀︰
我從來認為不是「我對香港的歸屬感」,我會說「香港是屬於我們的」。世上有那麼多好地方,唯有香港是屬於我們的,是我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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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11日,社會服務聯會廿三條研討會上。
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
我們認為23條立法已經很寬鬆,我們認為已經可以在保衛國家安全和保障個人人權自由之間取得平衡。
吳靄儀︰
「寬鬆」一詞,以往香港很少用。立法會「寬鬆」?寬鬆的意思,是權力在於我,不過我對你寬大,所以我稍為放鬆。這並不是普通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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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靄儀︰
其實每一代、每一件事,都是這樣的,你只有盡全力,不放棄,不要老是問「有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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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永泰︰
現在很多人談論「rule of law」(法治)。我自己與人討論時,會說「法治精神」。其實白紙黑字的法律條文與法治精神,兩者之間的關係或分別在哪裡?
吳靄儀︰
法治並非單純法律的事,是行政、立法、司法,甚至民間社會都要一起實踐,缺一不可的現象。
為甚麼會說「法治已死」或「法治崩潰」?因為行政機關已經開始不守法,立法機關已經無法訂立公道的法律,現在望著司法機關時亦發現我們的司法並不完美,看到一些法官的想法與人文主義和自由主義背道而馳。
恕我不敬,法庭並非全錯,但錯誤也很多。有時候在於如何看一件事。儘管法庭聲稱不會政治化,但看看法庭最初的判決書怎樣描述事實的背景、挑選哪一種事實背景,都是行政機關(即政府)的看法。因此無論他們怎樣自稱不牽涉政治,其實已經牽涉了政府支持的政治。我並非指法庭偏袒政府,而是他們的心態失去那種平衡。
我不知道你看案例時的心情如何。我看到好的案例時,彷彿真的會發光,因為能夠表揚出那種(法治)精神,那種公平和公正,那種「不管你是甚麼人,即使我認為你十惡不赦,你來到法庭上我就要對你公道」的精神。這種人文精神和自由精神才能撐起整個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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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永泰︰
很多人覺得香港的法治總是有所缺失。外國總有民主政制的根基,法庭不碰政府,政府也會自律,因為政府不自律的話,自有民意或選舉制衡。香港缺失了這部分,複製了一部分卻沒有複製另一部分,很多人覺得像喝徒具外形的英式下午茶般,在酒店吃著精緻的英式鬆餅卻不知其來源。你有何看法?
吳靄儀︰
對,有標緻的碟子,也有果醬,但原來鬆餅內是沒有麵粉的。我們對自由主義(liberalism)的認知是有所不足的,我們的法官是很討厭別人不守規矩的,因為我們的教育很著重「守規矩」這回事。我在大學修讀英國文學時,我的幾位好老師並沒有要求我們守規矩,例如某個題目「利多於弊」,給你討論;你若能說出一些叛道離經卻很有力的答案,他們會說你出色,因為這是originality。老師並非相信你以後就是這樣思考,而是你需要具備獨立的思想,不能人云亦云。
須知道,法律條文並非the last word,所有現存的法律都是暫時的,在修改前可能是最好的版本。法律之所以有用,是因為它在不斷靠近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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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永泰︰
經歷了這麼多場杖,見證了香港這麼多番起跌,你可曾感到頹喪、撐不下去,或者想要喘一口氣之類的感覺?
吳靄儀︰
每一天。每一天都非常沮喪。
石永泰︰
如何確保自己仍然存在、繼續前行?
吳靄儀︰
因為你有責任。
因為外面有人爭取得很辛苦。
當你還有力氣的時候,你不可以當逃兵。
故此,我們總要學會如何令自己能夠保持平靜和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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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全國人大通過議案,制定「港區國安法」,引起是否破壞一國兩制的爭議。
吳靄儀︰
中共中央這個做法,就是要泰山壓頂,「現在既成事實,你無法反抗」。其實英式的法治概念正好相反,就是「公平公正,必須聽到對方的聲音,必須有機會讓人提出反對,必須真正考慮各方意見」,這與中國的威權想法根本是南轅北轍。
為何法律要公平?這裡並非只涉及道德問題,也要顧及實際問題。若每條法律都與人民對著幹,實際上便無法律可言。
事情不會就此完結,但凡不公義的事都總是沒完沒了。若問如何抗拒恐懼,其實我們活在恐懼中已經很久,但我們要明白整個情況,大家一起想辦法,我覺得大家便不會那麼恐懼。
我在壁板上貼了一句英諺︰
There is not a life to fear, but only to understand.
能明白形勢,就能冷靜作出對策。
Source: RTHK 香港電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4SACWU0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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