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可以講一下其影響。
因為有人認罪,在法律上當日事件就是暴動。所以,同日被控的人,在法庭上不能再針對事件是否暴動,只能對有沒有參與其中作辯解。那麼,容易入罪嗎?可以用六七暴動的一個案例講一下。當年,有兩位中學生路過現場,嚇呆了,留下來看巴士被焚。因此,被港英年代的衙役拘捕,控告參與暴動。最後,因無法合理解釋為何留在現場而被定罪。(這就是香港人的所謂法治)
靜有時,動有時,動靜與時。動極而靜,再靜極而動,在這動靜之間謂之機。把握時、機,始動成事。
若果,你認識朋友在 612 被捕,不論被控甚麼(中共爪牙將改控參與暴動),請你勸他盡快找一點幫助,或者到海外升學。錯失時機,則難再有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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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5-04-2020/62332 |
Source: 敗傲籮即高 嘥仁時 (Bio Sciences)
https://www.facebook.com/pseudobiologist/posts/920836528365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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