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領地與人口與中國大陸之區隔
──英國殖民政權之成立及兩地邊防管制
二、財政自主及獨立之香港貨幣
──港幣不再與英鎊掛鉤
三、人口普查及身份證制度
──香港的人口規劃及身份意識
四、自治制度及自治思想
──市政局、區議會、立法局;
──楊慕琦的香港自治計劃;
──馬文輝的香港自治論;
──陳雲的香港城邦論
五、香港以獨立成員國身份加入國際組織
──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
──世界貿易組織(WTO)
──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APEC)
六、新移民與香港族群之衝擊
──雙非人
──一簽多行
──中共殖民干預香港
七、公投及制憲思想之鼓吹
──五區總辭、變相公投
1842
- 8月29日英國與清廷簽訂《南京條約》,香港島割讓英國,是為「香港開埠」。香港島成為英國殖民地,開始香港與中國區隔而獨立發展之自治歷史。
- 英治政府實施宵禁令,管制華人夜晚出入。
- 開辦郵局。
- 馬禮遜紀念學校由澳門遷往香港,在港開辦西洋現代教育,中國改良派的容閎及第一位西醫黃歡,都是此西洋學堂之學生。
- 於香港島建設維多利亞城(中環),以灣仔(下環)及上環、西環為王城近郊,並部署填海闢地之計劃。
1843
- 成立香港法庭。
- 維多利亞女王宣佈香港為英王殖民地(Crown Colony)。
- 頒布《英皇制誥》(Hong Kong Letters Patent, 1843-1997)及《英皇訓令》(Hong Long Royal Instructions, 1843-1997),確定香港三權分立的政體,以總督會同行政局的方式統治。總督為英王代表及三軍統帥。此舉奠定香港的殖民地政府體制。
- 港督委任第一批行政局及立法會議員。
- 委派第一批太平紳士,輔助維持治安。
- 清廷於九龍寨城設置巡檢司,仲裁華人糾紛,並設龍津義學,教授華夏傳統學術,與英國在香港島的西洋教育,分庭抗禮。
1844
立法局通過人口登記法例,規定港島居民一律登記戶口,每年一次,並繳納登記費,洋人五元,華人一元。香港華人罷市反對徵收人口登記費,政府讓步,登記人口免繳費,洋人及有產業的華人豁免登記。此乃香港首次之人口登記,但由於限於低下層華人人口,變成流動於中港之間的人口登記,只有維持治安的作用。
1851-1864
太平天國起義,華南戰亂,大批難民湧入香港。
1852
太平軍洪仁玕來香港,追隨瑞典傳教士韓山文(Theodore Hamberg)學基督教理。洪仁玕向韓山文口述太平軍起義經國,韓將之寫成英文記錄。
1853
政府發行憲報(Hong Kong Gazette),令港人知道政府頒布的法令。
1857
1月15日發生裕盛辦館毒麵包案,港島區之西人中毒嘔吐,東主涉嫌在麵包下毒,法官查無實據,秉公審理,頂住西人壓力,將涉嫌下毒之華人東主釋放。
1860
清廷與英國簽訂《北京條約》,昂船洲及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由永遠租用改為永久割讓,納入香港殖民地,交由英國管治。
1863
發行香港貨幣,港幣誕生,單位為圓。乃日圓、韓圜的始源參考。
1895
何啟撰寫《新政論議》,思考甲午戰爭失敗原因,提出以民主義會改革中國。
1898
- 英國與清廷於1898年6月9日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新界、新九龍及逾200個離島99年,直到1997年6月30日。
- 英國於1899年3月正式接管新界後,屏山、錦田、林村及大埔的鄉民因收地衝突而以武力抵抗,苦戰六日,遭英軍打敗,史稱「新界六日戰」。事後香港政府決定將新界分開管治,設理民府擔當中國社會縣官的角色。到20世紀70年代政府發展新市鎮,新界才逐漸與社區融為一體。
1900
中國爆發義和團之亂。何啟說服香港政府,密謀拉攏李鴻章與孫中山結盟,推動兩廣獨立,干預中國政治,以廣東獨立拱衛香港之殖民統治,但最終未能成事。
1925-1926
- 省港大罷工在1925年6月至1926年10月在香港和廣州爆發,連續十六個月,事件因上海工人領袖被殺而起,激起華人示威,英國軍警先後在上海租界及廣州鎮壓示威華人,俄國資助的共產黨在中國大陸發起反對外資的罷工,香港工會號召工人響應罷工,3萬名香港工人及市民往廣州聲援。廣州封鎖香港貨物(包括糧食)進出內陸,封鎖海運,令香港工業蕭條,出入口貨值在一年之內減少一半,經濟元氣大傷,市面接近癱瘓。香港工人北上支援罷工,得到的卻是無妄之災。
- 此事令英國對香港平民捲入中國事務,影響香港經濟,並將香港拉入中國的民間政治,甚為戒懼,乃有後來的中港區隔之想。
英磅匯兌本位制建立。從1935年12月6日至1972年7月6日,除去日治時期(1941年12月25日至1945年9月23日),香港一直實行港幣與英鎊掛鉤。
1941
日本侵略香港,駐港英國及加拿大軍隊奮力保護香港。因中華民國成立之後國府曾經提出收回香港,而民國乃抵抗法西斯之盟軍之一,故英國計劃發揮負隅頑抗之記錄,期待日後戰勝可以保護香港殖民地統治。駐港英聯邦軍隊寡不敵眾,港督楊慕琦(Sir Mark Young)為免無謂傷亡,於聖誕日宣佈投降。香港經歷三年零八個月的日本戰時統治。
1942
日治政府成立民治部,向香港居民發出身份證,以便香港市民領取由日本皇軍配給的米糧及其他食物配給。
1945
日本在8月10日宣布無條件投降,香港重光,重新成為英國領地。
1946
- 曾遭日軍俘虜之楊慕琦在5月1日覆任香港總督,結束英國的臨時軍法管治。
- 由於在二戰結束前,倫敦當局承諾於戰後容許期殖民地擁有高度自治權以至獨立,工黨上台後,倫敦當局落實承諾。楊慕琦於8月28日大膽發表一份政治制度改革方案,希望「香港市民有更多責任去管理自己的事務」。楊慕琦開始向市民諮詢,於同年十月在立法局上推出政治改革議案,倡議設立市議會(Municipal Council),管理香港公共事務,當中三份之二為民選議員,其餘為官方委任。構想中的市議會接管當時市政局的功能,保留名稱,另外負責消防、康樂場地、娛樂場所牌照及車輛牌照,日後再管理教育、社會福利及公共工程。市議會之管轄區域將逐步由港九市區擴大至香港全境。配合方案,立法局亦會民主化。
- 方案推出之後,通稱「楊慕琦計劃」(Young Plan)。雖然1947年英國殖民地部通過提案,但1949年香港立法局曾一度否決動議,認為市議會將在政治上與立法局權力重疊。改革方案終因國共內戰、大批難民湧入、香港前景不明而被倫敦擱置。共產中國建立之後,鑒於戰後東西方冷戰而香港夾於其中,1952年10月,英國下議院正式宣佈放棄計劃。
1947
- 新華社香港分社成立於5月1日,原先是新聞通訊社。
- 1950年1月6日,英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次日,位於九龍的中華民國外交部兩廣外交特派員公署自行關閉,結束了中華民國與香港殖民地政府的關係。
- 由於中共不能在香港設立總領事館,以免將顯香港的外國殖民地的地位,故此中共將新華社升格為實然的中共駐港總領事館(de facto Chinese consulate)。
1949
- 政府發出香港身份證。
- 革新會及華革會爭取立法局全民直選。
- 中國共產黨10月1日於北京宣布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
1950
廣東謠傳邊防開放,鄉民謂之「打崩河口」,紛紛湧來香港。
1951
- 中共在二月關閉邊境,令香港與中國大陸的華人不能自由往來,兩地的領地及人口不能互相流通及交替使用,香港自此有自治空間,然而由於香港距離英國太遠,鞭長莫及,故此香港必須在各方面自給自足,食水、糧食等不能依賴大陸自由往來供應,故此英治政府逐漸發展出香港的邦國意識。往日的南北轉口貿易削弱,轉為本土經濟,香港必須經營工業,政府也要輔助農業及漁業。
- 中共在八月向香港人發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給予顯示港人具有獨特的身份,雖然此旅遊證件只是以通行證名義發出,但也有外國人進入中國必須簽證的意思。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是專門發給香港及澳門定居之華人使用,從指定的口岸——深圳或拱北海關入出境,通行證只是一次有效,類似東西方冷戰時期自由世界的國民出入前蘇共地區的做法。
- 港府頒布《1951年邊境封閉區頒布命令》,設立邊境禁區,出入禁區需要通行證。
- 香港政府向離境往大陸的香港華人發出回港證。
- 香港業餘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早於1950年成立,並於1951年正式獲認可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國際奧委會)成員。
1953
- 革新會發起一萬二千人聯署,要求政制民主化。
- 馬文輝成立聯合國香港協會(United Nations Association of Hong Kong),主張香港自治,並於香港大會堂八樓展覽廳舉辦「海德公園講座」及「民意講座」。
- 協會並於1961年提出大膽進取的政治及社會改革計劃書,其民主政綱包括要求不論種族國籍的投票權及公民權利、免於恐懼的言論自由、中小學免費教育、以分區民選議會取代市政局,先開放港民投票選出立法局議員的過渡方案及至一個全面普選的立法局。
1956
- 中共向港澳定居之華人發出《港澳同胞回鄉介紹書》,有效限期為3個月。港澳同胞憑邊防檢查部門簽發的《港澳同胞回鄉介紹書》從指定的口岸──深圳或拱北口岸入出境。
- 10月3日市政衛生局徙置事務委員會舉行內部會議,規定不得在徙置區的樓宇牆壁張貼旗幟或裝飾物,但容忍懸掛旗幟。
- 10月10日,洪門弟子慶祝國慶,於李鄭屋徙置區大樓張貼國旗,低級官員將之取走,引來十四K及安樂人馬混入群眾,在深水埗、荃灣一帶暴動,聚集幾千群眾起哄,放火打人,並且趁機會在土共的工會搗亂,闖入嘉頓公司及香島中學縱火,包圍警察,並以石塊、棍棒、磚頭襲擊。混亂一連三日,史稱「雙十暴動」。港府一警察及英軍增援之後鎮壓,平息暴亂。此舉令英殖政府警惕香港華人對中國的政治聯繫。
1957
香港廠商發起「香港人用香港貨」運動,提升香港工業產品的形象,及令港人對香港有歸屬感。
1960
政府發出有照片及手指模的身份證。
1961
政府執行首次人口普查,此乃1841年之後的首次人口普查。
1966
蘇守忠代中環天星碼頭發起絕食抗爭,反對天星小輪加價五仙。警方拘捕蘇,惹怒青年群眾,引發騷亂。此乃香港首次之本土民間鬥爭運動。
1967
香港土共響應中國文化大革命,以新蒲崗塑膠花工廠示威開始,發動「反英抗暴」。示威者在街頭放置土製炸彈,傷及無辜,英殖政府與北京探詢之後,認為北京並不支持土共暴動,乃決定鎮壓。
1967-1971
- 港府同時授意香港商界及社團支持警察維持治安,此舉令香港華人之民意普遍支持英殖政府的良好秩序統治,也令香港華人恐懼中共為香港帶來混亂。此事是香港人有本土歸屬感但亦同時有恐共心理之開始。
- 六七暴動之後,港府開始諮詢政治及給予權利及福利,例如勞工權利保障、公屋、青年娛樂及免費醫療、免費公立教育。港府加強文化康樂服務,例如市政局晚上在卜公碼頭為年青人舉辦的露天新潮舞會(1969),讓青年發洩苦悶和消耗多餘精力,也推廣了西方流行音樂。在1969年至1973年間,舉辦三次「香港節」,有文藝、巡遊和體育表演。
- 11月9日,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啟播。有中英文電視台。早在1965年取得牌照,然而由於暴動之後要加強香港人的歸屬感及提供娛樂,故此港府決定容許免費電視台啟播。
- 青年團體與市政局議員黃夢花發起爭取中文成為香港法定語文的社會運動。
1971
- 中華人民共和國獲得聯合國承認,取代中華民國的成員地位,並成為安全理事會的成員。
- 翌年,中共去信要求在名單上剔除香港,獲聯合國接納。其後英國向聯合國匯報時,多次強調不能以同一方法處理所有殖民地,須按經濟及人口等因素考慮,確保解殖後不會出現經濟或政治動盪,又以新界必須歸還中國為由,表明香港獨立不可行。
- 大學生投入保釣運動,於7月5日在維多利亞公園遭警方鎮壓,令輿論支持抗爭者和平集會的權利。保釣無甚實效,但令到香港年輕學生重新投入中國政治,也令香港的民權運動、左翼運動與中國民族主義及愛中國的精神糾纏不清。
1972
6月,英國爆發國際支付危機。英國政府在6月23日宣佈英磅區成員只限於英國和愛爾蘭。港幣與英磅脫鉤。
1973
- 政府修改市政局條例,取消官守議席,使之成為全部由非官守議員組成的獨立法人團體,委任議員和民選議員各12人,主席和副主席由全體議員互選產生。
- 市政局並且獲得財政獨立,以差餉收入的某個百分率為經費的保證,從而得到較豐富的資源,大力推動表演藝術。同年,市政局舉辦「香港藝術節」。
1977
香港童軍分會正式從英國總會獨立,成為世界童軍運動組織的第111個成員。香港童軍總會於1915年成立。
1974
廉政公署成立。港府銳意肅貪倡廉,令管治現代化及回應民意,建立香港人的本土歸屬感及對政府的信任。
1976
四人幫被捕,中國結束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香港學運中的國粹派隨即消沉。
1983
- 英國與中國就香港前途問題展開談判。港同盟等人無視抗拒中國統治的主流民意,提出民主回歸中國之論。
- 10月17日,香港政府宣佈港元與美元直接掛鉤,聯繫匯率制正式成立。
1984
英國與中國簽訂《中英聯合聲明》,英國將香港主權於1997年7月1日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
1986
香港以英屬香港的身份加入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
1987
- 香港政府發表《1987年代議政制發展檢討綠皮書》,就香港代議政制的發展作出檢討,並向市民諮詢對1988年於香港立法局引入直接選舉議席的意見。
- 同年9月底,由超過一百個香港民主運動者組成的民主政制促進聯委會於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爭取八八直選集會」,逾萬名市民參加。
1989
- 北京爆發天安門民主運動,以中共血腥鎮壓告終。
- 港人驚懼,紛紛移民海外。民主中國夢碎,恐共心理令香港爆發信心危機,並且令香港人無法理性面對中國共產黨,只是恐懼。
- 港督衛奕信發表施政報告時,公佈興建赤鱲角機場的玫瑰園計劃,以圖挽回香港人信心。
1991
香港加入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APEC),與中共同時成為國家成員國。
- 前保守黨主席彭定康抵港,就任最後一任港督,任內用盡《基本法》的灰色地帶,推行民主改革。
- 中國取消立法局自動過渡的直通車安排。
1995
- 香港以英屬香港的身份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成員。
- 根據彭定康建議組成的立法局經選舉產生。民主派大勝。
1996
- 英國頒布《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條例》(Hong Kong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Act 1996),賦予香港經貿辦享有國家級別的領事豁免權。
- 北京成立香港特區籌備委員會。籌委會在年底選出負責選舉行政長官及臨時立法會的推選委員會。兩個委員會都是由商界及親共精英主導。
- 董建華於年底當選首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臨時立法會由推選會選出,當中大部份議員均為親商及親共人士。來自民主派的,只有民主民生協進會的馮檢基及廖成利。
1997
- 英國於6月30日夜晚的交接典禮之中撤退。香港主權於深夜12時移交中國。
- 臨時立法會於凌晨通過《香港回歸條例》,追認主權移交前在深圳作出的決議。
- 廢除部分推動勞工權益的法案,並重新引入了限制集會自由的《公安條例》。彭定康的政治改革盡遭廢除。
- 新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宣佈「八萬五」建屋計劃,並倡導產業轉型、教育改革、「小政府大市場」的新自由主義。
- 年底爆發亞太金融風暴,香港陷入經濟衰退,失業者眾。樓價急跌,不少中產階層淪為負資產。
1999
政府以之前禽流感疫潮檢疫不力為由,提出廢除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香港的地方自治議會中斷。
2003
- 香港遇上不明病因的沙士肺炎疫症,政府張惶失措,激起民憤。
- 政府決定按《基本法》第23條訂立《國家安全法》。此法損害香港人的言論自由及人身安全。五十萬人於7月1日遊行抗議,自由黨不再支持立法,令政府最終擱置立法。
- 議員乘勝追擊,要求於2007年普選行政長官,在2008年普選立法會。
- 50萬人示威反共,令中共加緊赤化香港,部署在2047年之前直接統治香港,並以雙非人、自由行、一簽多行、投資移民等方式,在香港加緊人口換血及全面接管。
2004
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否決在2007及2008年實行雙普選。
2005
董建華以健康理由辭任行政長官,由政務官出身的曾蔭權接任。
2010
社會民主連線及公民黨的五名立法會議員辭職,發動變相公投以爭取政制改革。5月16日的選舉卻選情冷淡。民主黨未有支持五區公投,卻與中聯辦秘密談判,爭取到於2012年立法會選舉增設選民基礎較廣泛的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事件誘發泛民主派的內部分裂。
2011
- 面對自由行、雙非孕婦、大陸留學生、海歸派等衝擊,香港出現本土自治、保護香港的政治主張。
- 陳雲於11月出版《香港城邦論》,倡議城邦自治,為本土運動乃至香港獨立運動奠下理論基礎。
2013
戴耀廷教授、陳健民教授及朱耀明牧師發起佔領中環運動,倡議用審議民主的方式制訂民主派的政制改革方案,並以電子公投取得民意授權,若政府不肯回應,他們將會以和平佔領的方式進行公民抗命。
2014
2015
2016
2月8日至2月9日,年初二清晨爆發旺角騷亂,一群保護小販在新年期間開檔的青年與警方衝突,混亂之中,有蒙面者取得挖起之地磚,向警察投擲,以報復警察之武力攻擊。示威令到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揚名,而且在新界東的補選之中獲得六萬多票的支持。
2017
2014
- 9月28日展開佔領中環行動,原先是預備象徵式佔領,然而9月28日警方向政府總部附近集結之民眾發射大量催淚彈,激發民憤,佔領並擴散至金鐘、旺角及銅鑼灣等,持續79日。
- 佔領行動於爭取普選並無成效,然而令到過往由泛民主派及學聯領導的大規模示威的模式失效(「大台」被拆),事後衍生退出學聯行動,許多青年社運成立多個組織準備議會參選。
2015
- 人大常委會在2014年8月31日頒布《關於香港特首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香港立法會在2015年6月18日表決《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決議案》時,否決了人大常委的決定。
- 其後,中共派出國務院的外交部來評論此事。此舉顯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議會與中國全國人大互不隸屬,各自獨立。
2016
2月8日至2月9日,年初二清晨爆發旺角騷亂,一群保護小販在新年期間開檔的青年與警方衝突,混亂之中,有蒙面者取得挖起之地磚,向警察投擲,以報復警察之武力攻擊。示威令到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揚名,而且在新界東的補選之中獲得六萬多票的支持。
2017
- 2月29日,熱血公民、普羅政治學院及香港復興會聯合在五區參選,政綱是發動五區公投、全民制憲,修改基本法,中港重新立約。
- 陳雲的香港復興會定下香港城邦自治及建國程序,從修憲永續《基本法》到建立中港邦聯,解決香港遺留的歷史問題,並開創華夏復興新時代。程序如下︰
- 一、城邦派選舉得勝,熱普城聯盟召開會議,在民間倡議修憲,永續《基本法》,奠定香港自主權及建立自治意識。
- 二、循序漸進,依照次序遊說港區人大支持(期間與人大的香港事務小組及港澳辦會面取得共識)、會見香港商界、美國商界及駐港領事、出訪美國會見香港事務的參議員、遊說立法會議員並取得三分之二通過的共識,之後與香港特區政府的內地及政制事務局磋商,大概在2017年新任特首上台之後,在立法會提出修訂議案。
- 三、人大審議通過之後,意味中港重新立約,香港政治氣氛改善,有信心與中國和諧交往。此刻,立法會的修憲陣營將居中調停,敦促香港特區政府首長與中國國家主席成立商議機制(類似「中港協商會議」之類),成為中港邦聯的最高權力架構。事實上,香港特首定期上北京會見中國國家主席的習慣已經有,只是委婉地稱為「述職」,大家好像外交會面,平起平坐,而中國國家主席循例發言支持香港特首依法施政。復興會的建議,只是將這個述職會面,改稱「中港協商會議」之類。
- 四、立法會議員連同港府與北京商議,改組中國駐港組織,將中聯辦改組為香港特區政府與中國各部門及地方政府的聯絡機構,將外交部駐港特派專員賦予新的任務,負責香港特區政府與中國國家主席的常務聯繫工作,奠定中港之間的實然邦聯關係。
- 五、香港的主權(可以委婉地稱為自主權)確定之後,重啟香港政改談判。在2020年普選立法會,之後在2022年特首選舉的時候,採取立法會提名、立法會議員投票選特首的內閣制,解決香港有相當一部分的公民持有雙重國籍而不能一人一票選特首的國家效忠問題,並且用立法會內閣來制衡行政主導的特首的過大權力。
Source: 陳雲《香港人手冊》43-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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