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雖無國家之名,卻有國家之實,香港是中國轄下的特別行政區。大陸人、外國人來到香港,先視香港為特殊的國際城市,然後慢慢經覺,從憲法、貨幣、金融儲備量、福利、語言、文化,乃至行車方向到治外法權(extra-territoriality)、國際條約簽署權和領事豁免權,香港都有一個國家的實質內容,可以稱之為城邦(city-state)。
憲法
一、香港有自己的憲法《基本法》,由政府行使,司法部門監察。構思一國兩制時,香港的憲法採用德國(西德)《基本法》(德文Grundgesetz)的概念,有憲法之實,無憲法之名。
二、《基本法》之實施,受主權移交國英國根據《中英聯合聲明》監察,該聲明受《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約束。繼承滿清王朝的是中華民國,惟英國將香港移交中共,成為中共擁有香港主權的法理基礎。然而,《基本法》將香港大部分的主權,以實然主權的方式,交放香港特區政府,中國只是名義上擁有香港的宗主權。大部分的國家權力,由全國人大授予香港。全國人大以下的中央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不得干預香港內政。香港至今可以完全獨立對外行使國家行為,不需借助中國的外交代表權及軍事保護權。
三、香港是另外一個獨立的司法體系,中國法律不在香港實施。香港有法治(rule of law),沿用普通法制度。香港有立法權、司法權及終審權。大陸用大陸法。中共只能在香港發生動亂,宣布進入緊急狀態時,在香港行使中國法律。「莊豐源案」顯示,香港終審法院有權根據《基本法)的條文推翻全國人大詮釋《基本法》的附件,顯示香港的獨立司法管轄權不受全國人大影響。
四、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議會與中國全國人大互不隸屬,各自獨立。人大常委會在2014年8月31日頒佈《關於香港特首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香港立法會在2015年6月18日表決《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決議案》時,否決了人大常委的決定。其後,中共派出國務院外交部來評論此事。
五、香港有自己的國籍法,與中國不同。香港永久居民可持有外國護照,享有雙重國籍。
六、香港有國際駐軍。中國在香港駐軍,不向香港特區收取軍費,亦不參與香港內政(例如救災),可以視為與香港無關的國際駐軍。
金融
七、香港有自己的貨幣及香港儲備的外匯發鈔保證。港元自由兌換、幣值自主,港元通行世界。香港具備國家級數的儲備金。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2016年6月7日公布,香港於2016年5月底的官方外匯儲備資產為3,603億美元,達到GDP的110%至120%,能應付龐大的金融交易,是維持一個金融活躍的國家的儲備數量。
八、香港財政獨立。香港不向中國納稅。
九、香港在中國的投資,視為境外投資。大陸公司在香港註冊或上市,視為外資企業。
國民福利
十、香港保護人權及公民權利。
十一、香港有頗佳的國民福利制度。
語言文化
十二、香港有自己的語言政策。香港以中文和英文為法定語文,雙語並重。英文慣用帶點古雅的英式英文;中文則以古文雅言及優雅白話為本。香港書寫正體漢字,公共文書一般採用較古雅的中文,日常口語以廣東話為主,但會容納其他漢語語種,如客家話、水上話、潮州華、福建話、上海並存。
十三、香港有獨特的本土文化。香港文化長期結合了華夏文化和西方文化,華夏祖源、百越土風及西洋文化三者並存,互有融合及創造。
國際關係
十四、香港有領土疆界和國家級別的邊防管制。香港與中國大陸的陸地相接,以深圳河為邊界。中國公民進入香港領土,必須持有中國發出的護照,經香港海關檢查入境,不能用身份證、居民證之類的證件。香港人進入中國領土必須出示回鄉證。
十五、香港有自己的特區護照。有別於一般中國護照,香港特區護照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簽發,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護照比中國護照享有更多免簽證及落地簽證待遇,這些優待乃香港獨有,一般中國護照並無此優待。
十六、中共將香港當作境外地區處理。中共的對港辭令,視香港為中國一部分,但國家行政將香港當作境外地區處理。香港有自己的飛機航班與海港管理,香港到中國的飛機和輪船,視為國際航班。香港人不能在大陸享有戶籍福利、入黨、服役、出任公務員。香港足球員進入大陸工作,視為外籍人士、外援。香港學者在中國的大學享有若干外籍人員的待遇。來香港求學的中國大學生視為國際生,中國當局並不反對。
十七、香港享有治外法權。香港在中國大陸境內的深圳灣西部通道設置海關,租期由2006年起,50年租約,跨越《基本法》的2046年的期限。該地行使香港法律,享有治外法權。
十八、香港的優惠地位,即是以香港自治權為本的政治情況,受到美國國會《美國——香港政策法》監督。此法案一般稱為《美港關係法》,容許美國政府在香港實施較中國優待及寬鬆的政策與待遇。美國政府的有關部門需要恢復在1992年實施的《美國——香港國際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第301條款,該項規定行政部門需要每年向美國國會遞交有關香港狀況的報告。當中國不斷企圖干預與操控香港內部事務,尤其是增加干預香港政治制度發展,同時自由度出現萎縮,行政部門和國會要決定,美國政府是否需要繼續將香港與中國分開,在法律與政治上做出單獨對待。2014年11月13日,美國民主、共和兩黨國會議員在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問題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聯合提出《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建議修訂《美港關係法》,加入在香港實施與中國待遇不同的新法律或協議前,總統要先確定香港有足夠自治,並且可以基於國家安全而取消協議。法案亦重申,保障人權是香港維持經濟繁榮的基礎,促請中國政府履行承諾,實踐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確保香港人普選特首和立法會。美國國會於2014年11月20日就此法案舉行聽證會,出席者包括香港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雖然這是美國的內部法案,但這是美國以一拍兩散的方式來保護香港的自由地位。
十九、香港是頗多跨國組織的國家成員國。從世界貿易組織(WTO)、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到國際足球協會及世界童軍運動組織,香港參與的歷史比中國更悠久。香港以國家成員國身份,參與其他東南亞國家的組織。成員國的會議有時在香港舉行,香港和中國的席位並列。
二十、香港駐外機構——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享有《維也納公約》所賦予的領事豁免權。只有國家級別的政治實體的代表,才享有領事豁免權。英國於1996年頒佈《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條例》(Hong Kong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Act 1996),賦予香港經貿辦享有國家級別的領事豁免權。2014年7月14日,香港駐倫敦經齊貿易辦事處處長(Director-General of the Hong Kong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吳敏麗,致函英國國會的相關委員會,籲請英國不要干預香港內政,函件從無提及中國政府,並且與中國駐英國大使的函件並列,互不從屬。
二十一、香港居民在海外出事,由香港入境處照顧,不由中國大使館照顧。
二十二、香港是獨立的郵政區,有自己的國際電話直撥(IDD)國家代碼(852)。
國民歸屬
二十三、香港人愛香港之心強烈,遠遠超過中國人愛中國之心。
總結
香港與中國的關係,政治修辭是一國兩制,客觀事實是兩國兩制,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也可以勉強說成是宗主國與宗主國授權自治的附屬國的關係。政治制度形成國家,香港與中國政治制度不同,就是兩個國家。研究政治的人都知道,一地擁有治外法權、領事保護權,就是擁有實然主權的國家。香港很多地方與中國區隔,文化截然不同。香港國,不是孤立國,而是從制度上、從文化上領導中國的國。說是一國,只是免傷和氣,大家胡混過去。真的要將中、港關係說是一國兩制,那是一國,是邦聯國(confederation),而不是單一體制的共和國。
我們香港人只要努力實現一個國家人民應有的尊嚴,一個文化體系成員應有的能力,就可以充實香港的國家內涵,對外宣傳香港是一個城邦或附屬國(protectorate),享有實然主權,與中國是邦聯關係,當然名義上仍是宗主國與附屬國的關係,但中國這個宗主國在香港附屬國並無直接權力。城邦這個名號,省卻我們遊說的時間。
然而,由於《基本法》只有50年期限,2047年之後的憲政安排,並無著落。香港淪為香港特區政府無法行使主權的地方,中聯辦部署在2047年之前就啟動二次收回香港自主權的各種行動,在香港大肆赤化,用移民人口、紅色資本、議會及專業公會的議席佔領等方法,奪取香港的控制權。
我們選擇中國面臨經濟蕭條的時機,用永續《基本法》來奠定香港的自主權,並會聯合香港商界及國際商會,在國際社會廣泛遊說取得支持,令香港的法治和制度得到永久保障,終止中聯辦的赤化行動,恢復香港的自主權。復興香港,再見輝煌。
Source: 陳雲《香港人手冊》13-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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