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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一、希臘神話中,奧德修斯射穿十二斧眼。圖片來源:網絡 |
強制安全帶的法例昨日停止執行了。安全帶的鬧劇,如大埔宏福苑的大火災一樣,都是連串的不利因素,由於官員層層把關疏忽,這些不利因素串聯起來,形成災難。宏福苑是防火圍網不及格、窗口用發泡膠圍封、七座大廈一齊做外牆裝修、冬天風高物燥、風向有利大火傳播、防火警鐘關閉及消防水喉停水(消防署拒絕深圳救兵等因素不算入),七個因素串聯,才會釀成大火災。假如,當日風向是由山吹向海,只有一兩座大廈遭殃。
這就好似荷馬的希臘史詩《奧德賽》(Homer's The Odyssey)在《奧德賽》中,奧德修斯(Odysseus)離開以色加(Ithaca)太久,回來的時候門衛都辨認不到,唯有射術來證明自己是國王。他拉弓射箭,射穿十二把斧頭的孔來證明自己是國王。
安全帶法例也是行政災難,好彩只是引起阿伯打架和安全帶困乘客兩件小事,沒有釀成大災。這行政災難要貫串這些因素才可以形成:律政署起草法例,提交立法會審議的時候,職員並未講清楚執行日期及執行限制是在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或之後的新登記巴士,即是說,法例初期只是備用,可以宣傳但不必執行。這是必須向議會講解清楚的。其次,議員審議漫不經心。其三,法例生效之前政府要宣傳,但負責宣傳的部門並未有法律顧問去審閱法例。其四、宣傳之後,未有傳媒或關注團體去審閱法例。其五,法例生效之後,群情洶湧,政府高官振振有詞,部門上下無人去審閱法例。五個因素貫串起來,才發生這宗鬧劇。
政府和傳媒全班人好似被鬼迷。這與宏福苑大火災的情況相似,是香港失運的徵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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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二、巴士陳伯的煩惱。圖片來源:網上,TVB新聞截圖 |
安全帶事件,我日前在本欄寫了法學原則,之後老政客陳婉嫻和前議員江玉歡連環說破此法例。
今日中午,我在面書寫了鹹濕論政的帖文,嘲諷一下:
香港強制巴士乘客戴安全帶的法例其實沒有錯,法例規定只能在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或之後登記的新巴士。政府在草擬法例的時候是考慮到現行的巴士是不適宜強制配戴安全帶的,因為巴士必須預留空間給予乘客活動,才可以強制執行,否則就會插入其他乘客不方便但或者也很期待被插入的地方。而靠窗的乘客如要落車,必須先請側邊乘客鬆開安全帶,前面也要預留空間,否則很容易觀音坐蓮,起碼玩它幾分鐘,趕不及落車。
綁了安全帶,打鐘落車有困難,故此新巴士必須將鐘安裝在前面椅背,不必站立就可以打鐘。
此外,也要顧及社會公義:政府立例不能忽略企位乘客的安全而不給予保障,故此預設的新登記巴士,必定是禁止企位的,也不會有雙層巴士,避免上落樓梯離開安全帶的保護太久。
一句話:為了執行新法例,巴士公司必須重新訂製為此目標而建造(purpose-built)的新巴士!模樣類似豪華版的、加大的小巴,四十座位以內。錢從何來?當然是政府巨資補貼。巴士的載客量減少了,巴士公司的收入減少,除了加價之外,也要政府補貼票價。
如此周到的法例的立法原意,居然沒被議員留意,也沒被政府推廣的人留意,居然埋沒了。你說可惜不可惜?
附錄:新聞提要
巴士強制配帶安全帶的新法規爭議不斷,前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於一月二十九日晚上發文,質疑根據法例的行文,巴士強制配帶安全帶的罰則,只適於今年 1 月 25 日、即法例生效後才首次登記的巴士,根本不適用於絕大部分現行的巴士。
運輸及物流局長陳美寶一月三十日下午見記者,承認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安全帶法例法律條文「技術上不足」,「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為「清晰起見」,會盡快安排首先刪除有關條文,「即係話,令目前唔會有法定要求乘客喺乘客專營巴士上邊配帶安全帶。」
陳美寶又指,會在完善相關法律條文後,徵詢立法會再推出。
陳美寶整個見記者的過程約十分鐘,但她多次被問到會否為失誤致歉均無回應,至於她所指會「盡快」刪除條文即需時多欠,她都無回應。
Source: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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