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07, 2026

新冠疫苗強制政策證實令癌症增加,更違反法學原則與自然公義:日美數據證新冠疫苗致癌致死,德國法學教授指政府防疫措施違法

日美數據證新冠疫苗致癌致死,德國法學教授指政府防疫措施違法學原則與公義

圖一:京都大學名譽教授福島雅典發文分析,近年癌症死亡率大幅上升,乃疫苗的後遺症所致。

日本雜誌《文藝春秋》二〇二四年六月號刊出京都大學名譽教授福島雅典分析,新冠疫苗與癌症死亡率之間的關係。他指在疫情初期即是二〇二〇年,日本並未出現顯著的超額死亡。然而二〇二一年起,輝瑞(Pfizer)與莫德納(Moderna)推出信使核糖核酸(mRNA)疫苗,當地民眾打第一二針後,部分癌症的死亡率開始增加;到了二〇二二年,一般人已經打了第三針,他觀察到卵巢癌、血癌、前列腺癌、胰臟癌、口腔/唇/咽喉癌以及乳癌等癌症,患者數目與死亡率明顯大增。至二〇二五年日本抗癌藥銷量突破兩兆日元,代表年內罹癌人數增加。福島雅典認為,近年癌症死亡率大幅上升,是疫苗的後遺症所致。福島教授是日本難得的醫學家,他一早就反對政府推薦新冠疫苗注射,筆者早於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及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在面書引述他在國會的證詞。

美國那邊,參議員約翰遜(Ron Johnson)在今年四月底的聽證會上引述數據,新冠疫苗的致命率是流感疫苗的五十五倍。原來在新冠疫苗推出前,美國每年大約有幾百人因為打疫苗而死亡;開始大規模接種新冠疫苗後,單是二〇二一年就錄得兩萬一千六百三十一人死。約翰遜認為,新冠疫苗每百萬劑的死亡人數為二十五點五人,較流感疫苗的死亡人數高出五十五倍,代表拜登政府誤判疫苗的安全程度。

此外,美國國家癌症研究中心家數據庫(Surveillance, Epidemiology, and End Results Program,簡稱SEER)顯示,mRNA疫苗推出市場後,美國五十歲以下的人患癌機率急增,當中腦瘤增19.5%,結腸癌增19.4%,小腸癌增15.5%,卵巢癌增12.8%,胃癌增7.3%,乳癌增3.6%。

圖二:美國國家癌症研究中心家數據庫顯示,新冠mRNA疫苗推出市場後美國五十歲以下人士患癌機率急劇上升。

去年底,德國法學教授Prof. Dr. Jörg Benedict質疑在所謂疫情期間,政府立法及執法違反法學原則與人間公義,因為該等司法是建基於錯誤的法學原則,而且違反知識 —— 即使是當時對於疫情的科學知識也不足以支持如此嚴苛的防疫司法。他在二〇二二年二月也曾在德國政治雜誌Cicero撰文,公開反對強制疫苗及防疫隔離政策。

圖三、德國Rostock大學法學教授Prof. Dr. Jörg Benedict,此圖是他二〇一八年在德國國會發言,以法學原理反對婚姻平權,認為違反德國憲法《基本法》。

Benedict教授援引年前德國的疫苗政策,指出在「劫機案」的案例中,國家明確主張生命之間不得相互衡量,如為了救幾個人而可能犧牲一隊救援人員為了拯救雪地行山客有可能犧牲救災人員之類。然而在推廣疫苗時,時任衛生部長Karl Lauterbach卻強調為了全民防疫成功,國家必須承受少數人因疫苗副作用而死亡之代價。Benedict教授認為這種說法極為荒謬,政策違反法學原則,且建基錯誤的事實認知之上。當時德國政府宣稱疫苗絕對安全有效,全民接種即可終結疫情,但疫苗相繼被病毒攻破而失效(Impfdurchbruch),政策旋即轉為要求民眾無限期注射追加劑,即使原本所宣稱的疫苗有效論早已破產,政府居然詐做不知。

大多數的人只在意現行法律規定了什麼,但卻從不過問這些法律建基的前提是否為真。而這種「惡法亦法」(拉丁文lex iniusta lex est)的想法,認為只要遵照程序完成立法,無論內容如何荒謬,法律人員都要盲目跟隨。違反人道和常識的惡法也要遵從,這種想法正是造成納粹德國屠殺猶太人的、不可饒恕的人道災難!

Source: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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