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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一:台灣老夫婦因拾走防護林的樹枝回家生火煮食,各被罰款五十萬;輿論質疑法院針對無權無勢的平民百姓。(圖片來源:中時新聞網;假想繪圖,並非真實拍攝。) |
台灣一對老夫婦在二〇二四年颱風過後,拾走防護林內被風吹倒的台灣相思枯樹回家生火煮食,因而被捕。法院近日裁定兩人干犯《森林法》罪成,各判有期徒刑六月及罰款五十萬,並須向政府支付三萬元。
輿論質疑那批樹木價值不足四百元,判刑之重不合比例;又指吸毒或酒駕都沒判那麼重,早前有官員濫用公務車輛送寵物送孩子亦沒事,認為法院針對無權無勢的平民百姓。官方則稱法官在審理時已考慮到樹木是被颱風吹倒,而非夫妻二人砍伐,加上兩人有悔意,因此從輕發落。
這對老夫婦只是從政府林地拾走柴枝自用,並非拿去販賣圖利;至於那些樹枝,則是隨處可見的相思樹,而不是珍稀品種。只是當日他們的做法被其他人拍下舉報,政府才跟進徹查。今次事件類似去年有檢破爛的環保工人,在拾到電鍋後送給阿婆而被同袍舉報,終被控以貪污罪。
如此執法,即使香港秦民遍地,也不常見。香港颱風吹倒的樹,以前很多藝術家在清潔工人收集的木堆裏檢回工作坊做木雕藝術,也在網上宣傳發賣,並未見有人說是盜竊垃圾或木材。這是普通法對於common good(共用財)的理解。台灣這種執法,就是將公共地方的資源(如植林、山野)據為政府所有,而民眾採集柴薪變成犯法,要罰款和判刑。這種做法,就是以前十八世紀英國的貴族地主將貧困村民趕走,送入城市做工人那種手段。村民耕地之外,是要去貴族的common land檢視柴草、打獵、捕魚、採蘑菇挖草藥之類謀生的,傳統稱呼這種人做commoners(平民、需要靠貴族山林謀生的農民),貴族一旦收緊common land的用途,村民就丟失生計。在戰國時期,周朝的諸侯也曾收緊山林的使用,迫使農民成為士兵謀生,充當前線攻城略地的敢死隊。這是悲慘的年代。
Source: 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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