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要求員工查看安心送殯碼與量度體溫那種要求不同。量度體溫並非侵入性的,不必檢查顧客的財物或身體,但安心送殯是要檢查智能手機內容的。食肆如果要查看閣下的手機是否嘟了安心送殯碼,需要執法人員在法庭申請搜查令。手機是個人私隱,要解碼查看,必須要有法庭的搜查令或檢察官發出的正式拘捕令,而這些需要有相當合理的懷疑和定罪可能性才會發出。(註)
只要顧客聲稱已經拍卡,店員無權查看,當然店員可以拒絕顧客進入,但店鋪在公共地方(如街道或商場)開門營業,顧客有一定的進入預期,無理拒絕進入是浪費顧客時間,可以考慮民事索償。
由於防疫條例屬於緊急立法,並無在立法會諮詢和辯論,也沒在民間接受各方面的質疑和修訂,故此很多執行情況是犯駁的,隨時被一宗官司就推翻,很可惜,律師黨、議員黨不會告訴各位這些,全香港只有陳雲告訴大家。這是可悲的。
按:防疫法例cap 599,要搜查證據,需要裁判官的搜查令:
//為調查而持手令進入和搜查處所的權力(1)裁判官如因經宣誓作出的告發,而信納有合理理由懷疑,在某處所內,有任何東西屬或包含(或相當可能屬或包含)本規例所訂罪行的證據,可就該處所發出搜查令。(2)上述搜查令可授權獲授權人員 ——(a)破門和強行進入有關處所,並搜查該處所;(b)在覺得任何東西屬或包含(或相當可能屬或包含)本規例所訂罪行的證據時,檢取、帶走或扣留該東西;及(c)要求身在該處所的人,向該人員提供協助或資料,但限於該人員合理地認為對於自己能夠根據本規例執行職能屬必要者。//
註:高院裁定:警除緊急情況外須先有搜令 始可查看市民手機資料,明報,2017年10月27日。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171027/s00001/1509090054730/%e9%ab%98%e9%99%a2%e8%a3%81%e5%ae%9a-%e8%ad%a6%e9%99%a4%e7%b7%8a%e6%80%a5%e6%83%85%e6%b3%81%e5%a4%96%e9%a0%88%e5%85%88%e6%9c%89%e6%90%9c%e4%bb%a4-%e5%a7%8b%e5%8f%af%e6%9f%a5%e7%9c%8b%e5%b8%82%e6%b0%91%e6%89%8b%e6%a9%9f%e8%b3%87%e6%96%99
Source: 陳雲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