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7「大限」地契到期 華坊倡避買受影響樓
本港將有大批物業的地契於2047年6月底到期,即中英聯合聲明中50年不變的限期,有業界人士估計,政府有逾九成機會以現有做法來處理2047年6月30日或之前到期的地契,但2047年7月1日起到期的地契,小業主或需要支付補地價才能續期,涉及補地價金額難以預計,故建議準買家應避免購買2047年7月1日起至2054年地契到期的屋苑,因樓價長遠可能會下跌兩成,而一些長年期的地契,距離到期還有一段長時間(例如2100年或以後),則屬上佳的投資選擇。
政府近年沿用2006年處理南區薄扶林花園地契到期的做法,讓地契免補地價續期50年,每年繳付相當於應課差餉租值3%的地租,並多番重申現時批出的土地之地契年期均超越2047年,強調「2047為本港地契大限」之說並沒有根據。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去年11月預計2021年分階段完成2047年6月底地契到期的項目資料,正探討簡化續期程序安排。
雖然政府大派定心丸,惟業界對2047年7月1日起到期的地契續期仍有保留。華坊諮詢評估高級董事梁沛泓指出,投資者應考慮地契屆滿的「年份」而非單單考慮年期的長短,其中2047年6月底或之前到期的地契,涉及之業主數目太多,在沒有預警的情況下更改續期做法,勢受到極大的反對聲音甚至令社會造成不穩,相信2047年6月底或之前到期的地契將沿用現有續期做法,涉及的屋苑不少為大型屋苑,例如西半山寶翠園(2030年到期)和鴨脷洲海怡半島(2040年到期)等。
Source: 信報財經新聞 hke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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